息政办〔2013〕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补贴准确发放到位,根据《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对我省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教人〔2013〕13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息县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刘 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吴 昊(县长级干部)
何 枫(县政协副主席、县教体局局长)
郑 磊(县公安局局长)
黎 璞(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 余 杰(县监察局局长)
张亚斌(县信访局局长)
陈 伟(县维稳办主任)
邹 勇(县人社局局长)
张树林(县财政局局长)
吕家斌(县人口和计生委主任)
陈金治(县档案局局长)
张 波(谯楼办事处主任)
孙荣智(龙湖办事处主任)
杨文科(淮河办事处主任)
易明亮(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办事处主任)
夏明程(濮公山管理区主任)
尹子龙(曹黄林乡乡长)
马 峰(八里岔乡乡长)
曹桂海(关店乡乡长)
李 宁(孙庙乡乡长)
黄 明(彭店乡乡长)
夏 勇(路口乡乡长)
刘 辉(项店镇镇长)
程晓辉(夏庄镇镇长)
栗 强(长陵乡乡长)
冯 晓(小茴店镇镇长)
李 华(包信镇镇长)
谢 勇(东岳镇镇长)
姚光道(岗李店乡乡长)
余 宏(杨店乡乡长)
宋 超(张陶乡乡长)
胡 崴(白土店乡乡长)
向朝辉(陈棚乡乡长)
夏映金(临河乡乡长)
杨 旭(县三高党总支委员、副校长)
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体局,县教体局局长何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教体局副局长张会群、县财政局副局长余美书、县人社局副局长余振生任副主任。各乡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社保所、派出所、财税所、计生所、中心校为成员单位,设立办公室,负责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的日常工作。
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