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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 奖 令

发布时间:2013-04-20 00:0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50 字体:【

息政文〔20135

     2012年,县公安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以建设“平安息县”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总体目标,按照“创新、求实、正规、高效”的要求,在全县“三违”整治,严厉打击刑事、经济犯罪等方面取地了明显成效,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切实维护我县社会政治稳定,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我县公安机关取得更大的荣誉和成绩,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县公安局予以通令嘉奖。

    希望县公安局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锐意进取,为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再立新功。同时,县政府号召全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勇于开拓,敢于争先,以一流的精神状态和一流的工作业绩,为建设和谐文明美丽富饶新息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息县人民政府     

20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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