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政办〔2013〕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防火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李学超(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郑 磊(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付超印(县安监局局长)
温春阳(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李政刚(县法院副院长)
徐金蕊(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谢焕坤(县公安局副局长)
余美书(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 宏(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卢 锋(县林业局副局长、森林公安局局长)
任 超(县商业局副局长)
张春生(县粮食局副局长)
何 波(县工商局副局长)
方志鹤(县卫生局副局长)
刘伟林(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冯勇堂(县教体局副局长)
谌 磊(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泽林(县供销社副主任)
陈 林(县监察局执法室主任)
乐秀国(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赵海强(县电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罗培玉(县联通公司综合部副主任)
县防火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许新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