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政文〔2013〕100号
县民政局:
你局《关于调整谯楼、龙湖、淮河、产业集聚区四个办事处边界线踏探划分的请示》(息民字〔2013〕5号)收悉。依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息县撤销城关镇、城郊乡调整孙庙乡何营村部分行政区划设立街道办事处的批复》(豫民行批〔2012〕27号)和《中共息县县委、息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息县产业集聚区办事处(筹备)的通知》(息文〔2012〕99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谯楼办事处与淮河办事处界线的划分
谯楼办事处与淮河办事处的分界线长约12千米,东至息夫人大道(息夫人像),向西沿息州大道接罗淮公路至清水河桥西100米处向西北曲行至范楼原地界止。原属城关镇的罗淮路、息州大道以北部分划给淮河办事处管辖,原属城郊乡的罗淮路、息州大道以南部分划给谯楼办事处管辖。原孙庙乡的何营村整建制划给谯楼办事处,原城郊乡的庞湾、徐庄两个建制村划给谯楼办事处管辖,外界以原城郊老界线为准。
二、谯楼办事处与龙湖办事处界线的划分
谯楼办事处与龙湖办事处的分界线长约5千米,北从息州大道与息夫人大道(息夫人像)交叉口起,向南沿息夫人大道至黄坎向西南曲行1000米向南至前甄湾与小王湾交界处(淮河)止,外界以原城郊老界线为准。
三、淮河办事处与产业集聚区办事处界线的划分
淮河办事处与产业集聚区办事处的分界线长约6.5千米;南起淮河办事处三里井社区与产业集聚办事处八里棚社区交界处,向北沿八里棚社区西、北外界到大和庄组与杨店乡龙王庙村接壤止,外界以原城郊老界线和徐集居委会老界为准。
四、龙湖办事处与产业集聚区办事处界线的划分
龙湖办事处与产业集聚区的分界线长约7.5千米,西起产业集聚区八里棚与龙湖办事处原五一村刘寨附近向东南曲行至龙湖办事处闫寨村后瓦庙组与产业集聚区徐集村小李庄组南澺河头止,外界以原城郊老界线和徐集村外界为准。
谯楼、龙湖、淮河、产业集聚区办事处要本着从大局出发的原则,坚决落实县政府对界线划分的决定;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耐心细致的做好辖区群众工作,确保边界地区的稳定。
此复。
息县人民政府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