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政办〔2013〕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信件办理规则》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1日
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信件办理规则
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是息县人民政府设立的专用电子信箱,是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回答法规政策咨询、接受重大事项反映的平台。为切实加强“县长信箱”的管理,依法及时规范地处理群众来信,使“县长信箱”信件办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办理机构
“县长信箱”由县政府办热线督查室、网络室负责管理。县政府办热线督查室负责政务类信件交办、督办等工作;县政府办网络室负责网络平台支撑、信件分拣和咨询类信件办理工作。
各乡镇(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本机关职责范围内“县长信箱”信件的承办工作。
二、办理原则
“县长信箱”信件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理,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
(一)主体不明,内容不具体,所提建议理由不充分,无法核实内容真实性、联系方式无效的;
(二)属于民事、经济等个人问题,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
(三)不属政府管理职权范围的;
(四)已进入仲裁、司法程序的;
(五)已定性且实行终结处理的。
三、受理范围
(一)对县政府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及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的意见和建议;
(二)涉及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反映;
(三)对政府工作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应由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解决的有关问题;
(五)其他有关县政府政策措施的咨询。
四、办理流程
(一)分拣。“县长信箱”信件分四类分拣处理。由县政府办网络室确定专人在工作日内每天对信件进行分拣处理,政务类信件转县政府办热线督查室办理,诉求类信件转县信访局办理,咨询类信件直接办理,其他信件作无效信件处理。
(二)交办。县政府办热线督查室对政务类信件核实、登记后分类处理。重要信件报县长批示后,交相关责任单位办理;一般信件直接转各乡镇(办事处)或县直部门办理;涉及多个部门的信件交主办单位牵头办理,相关单位协办。
(三)承办。承办单位对交办信件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认真及时处理;联合办理信件时应加强配合,相互沟通,协调一致;各乡镇(办事处)和县政府部门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办理制度,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专门办信人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阅批重要信件,研究协调解决信件反映的有关问题;办信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及时接收和依法承办信件。
(四)答复。对一般信件,其答复按“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由承办单位直接回复写信人,同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抄送县政府办热线督查室备案,并报告与写信人的联系反馈情况;对县长批办信件,其答复由承办单位拟订答复文稿,经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加盖单位印章后,连同电子文档报县政府办热线督查室,县政府办热线督查室将答复文稿报办公室主要领导阅审后,反馈承办单位回复写信人。非涉密信件的答复,有选择地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以适当形式公开。写信人对办理结果明确表示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是否重新办理。
承办单位向县政府办热线督查室反馈办理结果应做到:1、文稿规范。报告要格式正确,言简意赅,条理清楚,文字流畅,有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加盖单位印章。2、事项办结。查办事项要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处理到位。需要整改的,应制定整改措施。3、意见统一。涉及多个单位的事项,报告要会签,做到意见统一。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退回重办。
(五)督办。县政府办热线督查室要及时掌握信件办理情况,督促有关乡镇(办事处)和县直部门认真落实承办事项,对县长批办信件要采取网上、电话、发函等方式进行催办。
五、办理时限
承办单位对信件的处理答复,一般应在交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要在7个工作日内预先向县政府办热线督查室反馈初步办理意见,报县政府办主要领导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应超过20个工作日;县长有明确批示或属紧急事项的,按交办确定时限办结,不能按期办结的,要向县政府办热线督查室说明情况以记录备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县长信箱”办理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处理重要来信,并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承办机构、承办工作人员负责落实。
(二)认真办理,抓好落实。各乡镇(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办事效率,不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要认真处理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强化服务意识,畅通民意渠道,自觉接受监督,把矛盾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努力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
(三)加强督查,及时通报。县政府办热线督查室要及时通报信件办理情况,把是否按规定时限办理、写信人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有无出现重复投诉的情况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对答复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要及时予以督办或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