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政文〔2013〕1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县政府决定对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刘 敏(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邹 勇(县人社局局长)
李树立(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副主任)
黄 鹤(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委 员:李政刚(县法院副院长)
秦 磊(县编办副主任)
陈防生(县人社局副局长)
张会群(县教体局副局长)
方志鹤(县卫生局副局长)
何立舫(县司法局副局长)
代震文(县财政局工会主席)
尹 猛(县总工会纪检组长
孟 凡(县文广新局副主任科员)
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人社局,陈防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息县人民政府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