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政文〔2013〕139号
县教体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实施息县“班班通”工程验收工作方案的请示》(息教文〔2013〕58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息县“班班通”工程验收工作组。
二、要严格按照验收程序,在县教体局组织初验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县级复验工作。
三、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严格把关。
请你们遵照批复,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息县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9日
息政文〔2013〕139号
县教体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实施息县“班班通”工程验收工作方案的请示》(息教文〔2013〕58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息县“班班通”工程验收工作组。
二、要严格按照验收程序,在县教体局组织初验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县级复验工作。
三、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严格把关。
请你们遵照批复,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息县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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