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政办〔2013〕8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息县河道采砂经营权价格评估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 俊(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余 杰(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宋 超(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温玉堂(县水利局负责人)
王 卫(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成 员:江家学(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树林(县财政局局长)
易善东(县审计局局长)
李 华(县国土局局长)
蒋 黎(县物价办主任)
杨 斌(县淮管办主任)
闵 文(县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淮管办,温玉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