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政办文〔2015〕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息县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领导小组。现将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刘 敏(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袁树行(县政府党组成员、产业集聚区副书记)
成 员:余 杰(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夏明友(县编办主任)
付 军(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世民(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
杨庭松(县发改委主任)
张树林(县财政局局长)
何 强(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编办,何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