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政办〔2015〕61号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在全县开展“争先进、比贡献”经济建设专项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6日
在全县开展“争先进、比贡献”经济建设专项竞赛活动的
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争先进、比贡献”经济建设专项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信办〔2015〕37号)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县经济建设工作,激发全县干群服务经济的热情,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争先进、比贡献”竞赛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我县经济建设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争先进、比贡献”经济建设专项竞赛活动,创新考核评价方式,发挥榜样引领作用,调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切实把力量凝聚到经济建设上来,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美丽息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县“争先进、比贡献”经济建设专项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争先进、比贡献”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竞赛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目标办,由目标办具体负责收集、汇总、通报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
三、竞赛内容及分工
经济建设专项竞赛活动主要围绕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房地产投资增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税收增速等方面,重点解决经济运行、困难行业企业经营、重点项目推进实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该活动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针对考核内容和指标,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组织实施好各自领域考核指标的迎检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我县“争先进、比贡献”经济建设专项竞赛活动自10月份开始,12月底结束。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竞赛活动作为一件大事抓实抓好。要把竞赛活动与推动实际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活动凝聚人心、鼓舞斗志,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好的成绩。
(二)落实责任。自10月份起,县“争先进、比贡献”经济建设专项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每项考核指标情况汇报。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任务,积极与市级部门做好对接,加强沟通协调,落实责任,于每月10日前,将月工作情况上报县政府经济建设专项考核活动领导小组。
(三)严格奖惩。县政府目标办将本次“争先进、比贡献”经济建设专项竞赛活动纳入全县目标工作考核范畴,对各项考核指标排名倒数的责任单位进行问责,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