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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息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2 17:40 信息来源:县检察院 阅读次数:50 字体:【

 

息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2月26日在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吕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息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士提出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2015年,息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始终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坚持遵循规律、稳中求进、创新发展的总基调,深入开展案件质量年、工作创新年、素质提升年、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大力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不断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息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成效明显

深入开展预防调查,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2015年,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围绕新农合资金管理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扎实开展预防调查,形成调研报告,获得县委、县政府、县人大的肯定,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呈报的调查报告上分别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落实。

深入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开展了送法进企业活动,召开了检企座谈会和服务产业园区企业部门联席办公会等,制定和推出一系列服务园区企业发展的方法措施和工作制度,全力为产业集聚区营造一个良好有序的发展环境。走访企业(单位)26家,召开座谈会12场次,帮助有关单位完善服务企业制度25项,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15个。

深入开展专项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依法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先后走访公安机关及国土资源、环保、农业、文化、卫生、税务、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案件2件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件5人。聚焦民生,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活动,全年批准逮捕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4人。

深入开展“五进”活动,服务法治文明建设。全年印发法治宣传材料25000余份,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5次,送法进农村活动7次,送法进企业活动20次,送法进社区活动7次,送法进机关活动15次,受教育人员10000余人次。制作平安建设宣传版面16块,在各乡镇和社区展出宣传。检察长为全县内设部门负责人和部分村干部讲廉政课2次。在送法进校园活动中,我们联合息县妇联、团委到息县项店乡中心校、小茴店乡一中以法制课堂、赠送书包文具、知识问答等形式与师生互动,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在送法进机关活动中,我们在县卫生局、国土局、国税局、水利局、人社局、第二人民医院等单位(系统)开展案例宣传、法律讲解和播放微电影,有效地增强了行政公务人员的法治意识。

深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平安息县建设。全力提高平安建设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率,通过滚动电子屏幕、三微一端、建立短信平台等宣传方式和专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社区农村等活动,全面提高平安建设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率,在全省组织的专项调查统计中,我院在全市检察机关中排名第一;扎实做好信访处理工作,维护全县信访稳定。共接待群众来访72人(次),其中,院领导接访42人次,批办案件21件,做到了件件有结果;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全年落实不捕帮教、帮扶工作措施,依法对未成年人不捕13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

二、维护公平正义,法律监督工作不断深入

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为重点,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一是严肃查办一批关系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案件。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件18人,其中大案14件16人。所办案件中贿赂犯罪案件12件13人,科级干部要案2人,处级干部要案2人(市检察院交办)。侦查终结7件9人,起诉7件8人。收到法院有罪判决12人,生效判决9人,生效实刑判决7人。通过办案,打击了工程建设领域不法商人行贿犯罪,以及城建、规划、银行信贷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犯罪。对涉案的20余家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二是积极查办渎职侵权类案件,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类案件3件7人,均为重特大案件,其中科级干部1人。全部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收到法院生效判决3件7人,其中实刑判决1件1人。

以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突出打击重点犯罪,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全年共受理提请逮捕244件299人,批准逮捕200件234人;受理审查起诉341件454人,提起公诉304件381人。二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全年共不批准逮捕26件29人,不起诉3件3人。三是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活动,巩固了打击刑事犯罪成果。针对23起刑罚执行中的不当行为,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书》,有效遏制了社区矫正罪犯脱管、漏管等情况的发生。

以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深入开展诉讼监督。一是拓宽渠道,强化立案监督。全年共立案监督11件12人,其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8件9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3件3人。二是坚持捕诉对接,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纠正漏捕8件8人。三是积极探索,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全年监督监管单位开展安全检查48次;共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违法行为31纠正率达100%。四是突出效果,强化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共受理民行监督案件50件,对生效裁判的监督10件,开展民事执行监督9件,纠正审判人员违法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监督履行职责17件。坚持有错必纠,保障诉讼参与人权利。共办理国家赔偿8案件3件,支付赔偿金及返还财产30.36万元。

三、加强自身建设,司法行为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检察队伍素质不断增强。2015年,深入开展“素质提升年”、“作风建设年”以及“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检察队伍建设。一是加强班子能力建设。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党组例会制度,强化民主决策。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干警之间加强谈心交心,增进了“一班人”的团结协作,决策能力和战斗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率先垂范,靠前指挥,共参与办案30余件,在市级以上领导机关和媒体发表调研文章48篇。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岗双责”责任承诺书的要求,加强了对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推进了执法办案规范化,确保了队伍纯洁性。三是严格践行“三严三实”。按照高检院、省、市院和县委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查摆出19项问题,逐项整改落实。四是强化干部培训选拔,干警素质不断提升。加强优秀干部的选拔任用,共选拔任用正科级干部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名。以开展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法一规则”  和先进典型事迹为内容,开展了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3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1名同志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先进个人”。

案件质量持续提升。积极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在完善办案质量机制上下功夫。一是强化案件质量检查,整改突出的案件质量问题。开展了对2010年以来自侦案件各个环节的专项检查,切实保障新刑事诉讼法正确实施。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开展了首次网上案件质量评查,实现了案件质量评查的事后监督功能向事中监督转移,进一步拓展了案件质量评查的广度和深度。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带动了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执法效果提升。二是强化程序监控,防范案件质量问题发生。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加强了对案件流转的各个环节实时监控,避免超期办案情况的发生。建立案件流程监管员日巡查制度,防范办案不规范问题发生。全面落实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制度,有效化解了可能存在的社会风险和办案风险。三是强化内外协作,从源头把好质量关。积极与公安、法院、司法等机关协商,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建立刑事案件受理审查机制,建立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双向管理机制,提高了退补刑事案件质量。实行自侦案件内部审视制度,对侦查过程中存在的实体、程序、证据等方面问题提出诉前意见,确保案件质量。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提高了审判监督质量,全年对刑事案件提起抗诉6件,审结4件,改判 2件。四是加大科技投入,以科技强办案。按要求建成了赃证物室,规范了赃物、物证管理。购置了身心监护仪、话单分析软件。

检务公开力度不断加大。一是主动接受县四大家监督。向县人大进行案件办理情况报备12次,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政法委报送《检察工作要况》4期,报送各类信息200余条。开展了 “检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向县人大专题汇报了我院2013年以来的监所检察工作情况。二是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803件、法律文书205份,律师网上预约10件次。三是开通了微信、微博、微视和搜狐客户端,共发布检察动态信息200余条。通过移动短信平台向社会发布检察信息28次,受众90000余人。

工作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积极开展“工作创新年”活动,推动了执法水平提升。与县公安局联合会签出台了《规范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工作规定》该做法在《检察日报》二版头条刊发。在民行工作中实行民事调解案件分类监督机制,具体做法被省检察院《检察简报》采用转发。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实行“三三制”工作法,提高了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效果,该做法被《河南法制报》刊发,被省院预防部门转发,被市检察院聘请的专家评审团评定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工作经验。 

创先争优活动成效显著。以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激励机制,营造干事创业氛围。一是创建群众满意窗口,推行优质服务,有效提升了服务群众工作水平。实现了“举报、控告、申诉、点名预约、情绪疏导”一条龙服务。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和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二是以开展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争做服务标兵活动和文明科室、文明家庭、文明干警评选活动为载体,提升了干警工作正能量。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激励机制。修订完善了《息县人民检察院奖惩办法》。全年共荣获县级以上表彰的集体荣誉11个、个人荣誉8个,其中国家级集体荣誉1个、个人荣誉1个,省级集体荣誉1个,市级集体荣誉4个、个人荣誉3个;被检察日报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河南省绿化委员会评为“河南省绿化模范单位”,被市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十佳政法单位”。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是县委、市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及列席会议的各界人士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和最诚挚的敬意!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我们的队伍素质仍有待于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与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检察工作中信息化手段的运用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需加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解决,诚恳接受各位代表、委员及各界人士的监督。

 

2016年工作意见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继续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检察改革为动力,坚持遵循规律、稳中求进,坚持提升质量、创新发展,抓规范,创品牌,争一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息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牢固树立大局观,切实提高维护息县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重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围绕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坚决惩治电信诈骗、投资诈骗等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肃查办食品药品领域失职渎职犯罪,探索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全。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犯罪的惩治力度,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促进安全发展。积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主食厨房建设。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构建设和专业化建设,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推动法治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为息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坚决查办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重大经济政策实施的职务犯罪,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严肃查处和积极预防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犯罪,确保换届风清气正。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力度,推动行政工作效率提升。要紧紧围绕办案强化和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动预防工作向办案过程前移,加强重点工程建设的事中事前监督;深入剖析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促进职务犯罪预防治理。大力加强侦查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实行规范化取证、精细化初查、专业化审讯、信息化依托、集约化办案模式。

(三)依法打击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切实增强风险意识,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坚决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更加重视平等保护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更加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激发企业活力。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依法保护新兴生产力。

(四)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推动司法改革落实。2016年是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之年,也是攻坚之年。以更大决心、更实作风,抓好中央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实。准确把握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完善证据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作用,全面提升自身司法能力和水平。继续全力做好案件线索的发现、诉前程序特别是诉讼案件的办理工作。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工作机制,完善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医疗的监督机制,探索建立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机制,认真研究对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类型、方式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检察建议的提出、受理、办理、反馈机制。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大力加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紧紧围绕检察权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边界,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深入推进检察业务精细化管理。紧密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扎紧规范司法的制度笼子,使规范司法成为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法律文书公开力度,推进和规范检察服务大厅建设。积极适应“微时代”新闻传播规律,增强主动宣传、立体传播理念,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舆论的良性互动。 

各位代表,在2016年,检察机关将坚定不移地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确定的任务,始终牢记使命,始终把人民利益作为第一追求,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脚踏实地,乘势而为,努力为美丽息县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为全县人民安居乐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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