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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息县2014年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0 08:45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50 字体:【

息政文〔201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息县2014年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息县人民政府

                                                                                 2014年1月6日

 

息县2014年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

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重大战略部署和中央领导关于资源节约集约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创建活动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平台和抓手作用,深化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成果,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下一阶段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30号)和国土资源部、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创建活动的整体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和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以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为指导,以节约集约为统领,发挥资源节约集约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作用,通过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转变发展理念,树立新型资源观和资源管理观,全面提升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和管理水平,使节约集约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为,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主要目标

(一)通过创建活动,建立完善有利于推进我县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工作机制。推动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指标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并加大考核权重,促进“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建设,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二)通过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我县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以规划管控、计划调节、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监管有力、考核评价、共同责任为框架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体系,总结我县节约集约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模式、新机制。以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转变国土资源管理理念。

(三)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社会共识。以创建活动为平台,通过多种渠道,运用多种媒介,加强节约集约用地意识的宣传报道,增强全民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意识,凝聚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社会共识,传递国土资源管理正能量。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坚决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从严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加快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整合国土、农业、水利等有关专项资金向示范区倾斜。编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大力推进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建设大面积连片的高标准农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全面促进农地集中、居住集聚、用地集约、效益集显。

(二)严格规划计划管控。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科学确定各类建设用地总量,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布局、结构和时序安排,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规划在产业集聚中的引领作用,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结合起来。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公告和调整评估制度,扩大公众参与,调整规划的,必须依法组织听证和专家论证,并向社会公示。加强和改进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数量,降低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的过度消耗,按照“重大项目靠点供、民生项目靠计划、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对用地计划实行差别化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有效拓展用地空间。

(三)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标准。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用地准入标准,实施限制禁止用地目录,控制资源消耗高、环境危害大、产能过剩、土地利用强度低、投入产出效益差的项目用地。实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控制,明确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非生产设施占地比例等控制性指标要求,实现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和优化配置;探索建立经营性建设项目投资和产出标准体系,综合评定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

(四)强化土地市场配置。完善国有土地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等市场配置方式,实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缩小划拨供地范围;坚持和完善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依据规划确定用途,通过市场竞争确定土地价格和用地者;加快推进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按有关规定采取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鼓励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以土地使用权联营、入股等形式兴办企业,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

(五)强化用地批后监管。积极探索合同履约保证金制度,严格土地出让合同建立项目用地竣工联合验收制度。国土部门依据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等明确的有关内容对项目实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处理。发改、住建、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分类处置存量土地。开展建设用地摸底调查,对存量建设用地和低效利用土地建立台账,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分类处置。推进国土资源“一张图”工程建设,加快土地利用监管信息化步伐。

(六)强化引领激励措施。鼓励工业项目向上、向下拓展发展空间,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完善地上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配置方式、地价确定、权利设定和登记制度;实行优先发展产业的地价政策,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实行城市改造中低效利用土地“二次开发”的鼓励政策,在符合法律和市场配置原则下,制定规划、计划、用地取得、地价等支持政策,鼓励提高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建立工业项目亩均税收考核奖励制度,开展企业亩均税收指标统计分析和排序,对亩均税收高、贡献大的企业及企业所在主管单位进行表彰。

四、实施步骤

2014年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工作主要是在2013年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工作基础上的深化。

(一)工作部署及安排阶段(2014年1月-2014年2月)

组织召开国土资源资源节约模范县创建工作部署会,总结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工作经验,制定2014年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宣传工作经费。

(二)管理制度完善阶段(2014年3月-2014年5月)

完善创建活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将节约集约工作列为政府常务会议的重要议题或纳入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度,部门联席会议、政府公共协议、联合执法等部门协同机制,国土资源管理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等的公共参与制度,政府部门之间上下协调联动制度,由县、乡(镇)、村三级相结合的节约集约共同责任机制,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绩效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的制度等。

(三)宣传工作的深化(2014年4月-2014年8月)

根据创建活动宣传方案,多途径、多媒介、多角度深化宣传工作,逐渐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社会共识。

(1)在县国土局网站、相关县级、省部级媒体单位上定期发布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

(2)在中央级媒体上发表创建活动工作纪实,提高创建工作影响度。

(3)借助“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环境保护日”“测绘法宣传日”“法制宣传日”等平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活页,对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和创建活动成效进行宣传普及。

(4)开设创建活动专栏,定期发布创建活动工作进展、节约集约用地知识、推广节约集约用地机制。

(5)组织向用地单位、高校、社区等的节约集约讲座。

(6)举办节约集约用地成果文艺演出等。

(四)节约集约工作推进阶段(2014年2月-2014年12月)

按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指标标准体系,逐项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具体内容,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严格规划计划管控,严控建设用地标准,强化土地市场配置,强化用地批后监管,强化引领激励措施,打造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格局。

(五)特色模式总结阶段(2014年9月-2014年10月)

总结近年来息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就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人地挂钩、矿山复垦、表土剥离、动态巡查、供后监管等主题,组织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我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的特点、经验进行总结,编写创建活动经验材料。

(六)成果编制及申报阶段(2014年11月-2014年12月)

根据国土资源部及河南省工作安排,汇总达标和创优过程中的测评结果、证明材料、政策文件等,编制申报资料电子组卷及纸质成果,编制统计部门调查所需资料电子标签,着手准备国家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优申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指导。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和部领导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切实贯彻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和“十二五”规划的有关要求,以节约集约为统领,进一步发挥创建活动的平台和抓手作用,全面提升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以评促建,重在实效。各部门要以评选考核为抓手,促进创建活动的全面、持续和深入开展。要切实通过评选考核的过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要切实通过发挥指标标准体系的激励、引导作用,推动建立节约集约的科学政绩观,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促进资源节约集约社会共识的形成;要充分发挥模范典型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统一组织,从严把关。各部门要本着对党委、政府和国土资源事业负责的原则,积极创建,确保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活动成绩突出。县国土资源局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规范申报材料的标准、格式,确保符合要求。

(四)加强沟通,按时报送。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与省创建办加强联系,及时反映、解决有关问题,准确把握国家和省级申报的时间要求,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

节约集约创建工作综述2016050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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