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良好的部门协作机制。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加强与国土资源、住建(房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和信息沟通,形成涉税信息及时传递、涉税业务共同把关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有效的征收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成立二手房税收专项管理小组,负责二手房交易税收管理、征收、审核岗位的协调、监督和考核;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避免收人情税、税收政策落实不到位、计税价格标准掌握不统一等问题,为公正执法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建立存量房涉税价格认定机制。针对没有纳入存量房价格评估信息系统的二手房交易,引入涉税价格认定机制,委托房管、物价部门制定二手房价格基本标准。分地段、分性质对房屋最低价格进行规范,防止交易价格人为偏低,对低于基本价格警戒线的二手房进行成交价格特定评估。
四是完善纳税服务机制。除通过各种渠道进行二手房交易税收政策宣传外,还将涉及房屋交易的各税种、税率,优惠减免规定,办理交易纳税申报需要提供的资料,办理程序等内容制作成《房地产税收纳税指南》免费为纳税人提供,让纳税人交明白税、放心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