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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息县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25 10:12 信息来源:息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50 字体:【

息政办201630号

 

 

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息县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

减排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息县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总量减排是国家确定的约束性指标,是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2016年是“十三五”总量减排开局之年,各乡镇(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要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协调配合,切实把我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0


息县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计划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协调配合,综合推进,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

3.《河南省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豫政〔2014〕94号);

4.《关于制定2016年总量减排实施计划的函》(豫环函〔2016〕33号);

5.《关于印发信阳市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计划的通知》(信政办〔2016〕38号)。

  (三)编制原则

1.全过程系统控制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资源消耗、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全过程角度提出综合计划方案,系统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2.动态变化原则: 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编制重点是安排工程减排措施,以能形成稳定削减能力的硬件建设为主,以反映污染物排放总量动态削减量的工程因素为核心。

3.责任分解原则:以实现政府污染减排责任目标任务为基本要求,通过计划的编制,将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将减排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企业。

4.可达性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在综合考虑排放量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任务指标和减排量之间的关系,实现减排目标和计划任务相吻合,强化可达性分析。

(四)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根据《关于印发信阳市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计划的通知》(信政办〔2016〕38号)要求,息县2016年四项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4727吨,氨氮563吨,二氧化硫1263吨,氮氧化物2152吨,合计8705吨;总减排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344吨,氨氮64吨,二氧化硫0吨,氮氧化物0吨。

二、主要减排措施

(一)水污染物减排措施

1.工程减排

(1)城镇生活源。息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已建成,2016年可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189吨、氨氮41吨。减排项目清单见附表1。

(2)农业源。2016年,重点对10家畜禽养殖场进行工程治理,确保污染治理工程建成投运。年计划削减化学需氧量53.51吨,氨氮5.55吨。

2.监管减排

2016年,我县确定了废水排放重点监控企业2家,详见附表3。各乡镇(办事处)可结合本辖区污染源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污染源名单,全面准确地摸清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建立动态档案及台账。对不正常运行废水处理设施,造成废水超标、超总量排放的单位,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县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通过以上监督管理措施,确保重点污染企业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1402.3吨、氨氮减排97.23吨。

综合以上三项措施,全县2016年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1644.81吨,氨氮减排143.78吨。

(二)大气污染物减排措施

1.监管减排措施

各乡镇(办事处)应加强洁净煤新技术的应用,监督检查用煤质量,推广使用低硫、低灰分优质煤。凡是燃气管道覆盖的区域,一律改用燃气锅炉。对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不定期监测,督促各单位正常运行除尘设施,依法对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超标排放的单位进行处罚,保证各项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办事处)是污染减排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有具体领导责任。各乡镇(办事处)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减排工作,完善污染减排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导,严格目标管理,把污染减排的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

(二)强化目标,严格考核

县政府已将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纳入各乡镇(办事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政府绩效管理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健全完善考核体系,实行污染减排“一票否决”制和问责制。县政府每年严格对乡镇(办事处)进行考核,对超额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地方、企业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地方、企业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和问责制, 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认真落实《信阳市产业发展和区域开发环境保护负面清单》,严把企业环保准入审批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主要污染物总量预算管理制度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严控涉水项目、高污染、高能耗项目的建设,把总量指标核定作为新建项目环保审批的前置条件,重点行业实行行业内替代,其它新建项目实行区域替代,实现增产减污。

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管,大力开展息县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推进年活动。环境监测部门对辖区内重点监控企业严格实施每月一次监督性监测,每季度一次比对监测,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环境监察部门加强重点污染源和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依法严格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和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定期组织开展污染减排专项执法检查,确保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完善自动监控平台建设,把通过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控数据用于排污收费、环境执法和总量减排核定;继续实行总量减排月报、季核、半年公示和减排预警制度。

(四)加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

一方面要加快息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进度,配套率达到60%以上;另一方面要加大息县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力度,确保2016年完成应配套而未配套到位的污水管网长度的三分之一以上。

(五)确保污染减排投入及时到位

各乡镇(办事处)要将污染减排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优先保障。鼓励直接投资于重大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等方面的环境保护项目。

 

    附件:1.2016年生活源水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表

     2.2016年农业源水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表

     3.废水重点监控企业项目表

 

附件1-附件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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