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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息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8 10:28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50 字体:【

关于息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2月25日在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

息县财政局局长  张树林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息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1995万元,实际完成42000万元,为年预算的100.01%,比上年增长13.5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0012万元,比上年增长15.47%;非税收入完成11988万元,比上年增长8.89%。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1.46%,比上年提高1.21个百分点。

分部门完成情况是:

财政等部门组织的收入预算为11988万元,实际完成11988万元,为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8.89%;国税部门组织的收入预算为2884万元,实际完成2884万元,为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6.00%;地税部门组织的收入预算为27083万元,实际完成27128万元,为年预算的100.17%,比上年增长15.41%

税收收入分税种完成情况是:

国内增值税完成1854万元,比上年增长6.43%;

营业税完成12699万元,比上年增长18.27%;

企业所得税完成2429万元,比上年增长29.48%;

个人所得税完成674万元,比上年增长19.08%;

资源税完成800万元,比上年下降33.44%;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849万元,比上年增长18.74%;

房产税完成278万元,比上年增长31.13%;

印花税完成144万元,比上年增长20.00%;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265万元,比上年下降33.42%;

土地增值税完成1772万元,比上年增长48.78%;

车船使用和牌照税完成381万元,比上年增长11.40%;

耕地占用税完成2221万元,比上年下降13.98%;

契税完成5646万元,比上年增长31.06%。

非税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是:

专项收入1024万元,比上年增长28.16%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325万元,比上年增长48.61%

罚没收入3832万元,比上年下降24.19%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07万元,比上年增长0.12%

2、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579万元。在执行中,由于收入调整、上级补助增加等因素,对支出预算进行了调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完成327562万元,比上年增长12.22%。财政支出按照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89560万元,比上年增长0.32%;

公共安全支出完成5052万元,比上年增长2.54%;

教育支出完成88625万元,比上年增长4.13%;

科学技术支出完成2045万元,比上年增长115.26%;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2375万元,比上年增长5.5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7710万元,比上年增长36.12%;

医疗卫生支出完成38023万元,比上年增长25.96%;

节能环保支出完成4780万元,比上年增长0.50%;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4806万元,比上年增长27.01%;

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49789万元,比上年增长36.99%;

交通运输支出完成7601万元,比上年增长276.29%;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完成460万元,比上年下降68.49%;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84万元,比上年下降24.71%;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260万元,比上年下降48.00%;

住房保障支出完成5765万元,比上年下降29.12%;

粮油物质储备事务支出完成156万元,比上年下降87.00%;

其他支出168万元

3、财政预算平衡情况

2015年,全县财政总收入为330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8736万元(税收返还213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87174万元、专项补助9942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3万元。

2015年,全县财政总支出为330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7562万元、上解支出2420万元、结余797万元

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算账,实现财政收支平衡。(见附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8454万元,比上年增长17.62%。主要收入项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6828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045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4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4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69204万元,比上年增长28.26%。主要支出项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支出38761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29169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1130万元;大中小型水库移民扶持扶助基金支出11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32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845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39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8291万元,收入总计91142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69204万元,结余21938万元,实现收支平衡。(见附表)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1044.11万元,其中:失业保险基金收入743.70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87.0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110.6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95.05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149.26万元、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49.2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50.1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1049.54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6126.34万元,其中: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181.70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914.0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832.0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64.24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134.50万元、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49.2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69.0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9290.54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1044.11万元,支出56126.3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4917.77万元。(见附表)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需决算后才能完整反映出来,故有关数据会有变化。详细情况待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决算后,再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总体来看,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持续增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民生保障不断强化,财政体制改革继续深化,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2015年主要财政工作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深化财税改革、全面推进依法理财的开局之年。全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税工作目标,不断加强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管理,较好地完成各项财政预算目标任务。

(一)加大组织收入力度,确保收入稳定增长

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000万元,为年预算的100.01%,比上年增长13.5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0012万元,比上年增长15.47%;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1.46%,比上年增长1.21个百分点一是及时分解收入任务,确保足额入库。年初把任务层层分解到征收单位,责任到人。每季度财政、国税、地税对财税收入运行形势进行分析,逐收入项目、逐税种查找薄弱环节,对重点税种和零星税源实行跟踪监督和源头控制,防止税源流失,保证财税收入足额入库。二是狠抓收入均衡缴库。按照县委、县政府对财税工作奖惩意见,把财政收入任务分解到季度考核兑现,充分调动基层征收单位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三是依法加强非税收入的征管。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加大对执收、执罚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防止了乱收、滥罚、截留、挪用等问题,使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需要

2015年,全县一般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27562万元,较上年增长12.22%一是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保证人员工资和机关正常运转,对非生产性支出严格执行零增长的要求。编实编细部门预算,对单位公用经费按年初预算安排及时拨付到位。二是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前提下,多方筹集资金,确保了县重点工程建设资金需要,确保了教育、科技、卫生等重点支出达到法定增长比例。三是民生支出稳步增长。2015年,民生支出23.8亿元,比上年增长16.34%。

(三)加大“三农”投入,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及时兑现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015年,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将 “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规模经营。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7331.92万元。二是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小学生均经费630元、初中830元的标准,落实生均公用经费9352.34万元;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877.2万元,受助学生58330人/次;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资金446.43万元,资助学生2551人,使广大学生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三是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2015年,安排“一事一议”奖补项目34个,其中:村内道路30条、水利设施3处、亮化工程1处。项目总投资856万元,其中:省财政奖补资金380万元、社会捐赠24.2万元。涉及15个乡镇(办事处),33个行政村。

(四)加大清理存量资金力度,积极盘活存量资金

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对2013年以前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进行汇总、分析,对符合资金拨付要求的,加快支出进度,对确认已无法形成支出的收回财政统筹安排。2015年,全县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72亿元,占盘活总量的100%。盘活的存量资金主要用于全县教育、卫生、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支出。

(五)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稳步推进。2015年,累计支付新农合资金37709万元。二是低保工作有序进行。2015年,城市低保资金2563.15万元、农村低保资金5803.09万元。对五保人员、低保对象及时进行核查,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三是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进一步扩大。2015年,支付职工医疗保险金4874.49万元,拨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金23088.71万元,拨付生育保险金63.48万元。四是企业养老保险、事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再就业资金均按时足额发放。2015年,累计拨付企业养老保险金12318万元、事业养老保险金3871.4万元、失业保险金1343.93万元、再就业资金1012.02万元。五是军转干部政策落实到位。发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资金114.27万元,军转干部已全部纳入企业医疗保险范围。

(六)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对部门预算进行适当调整,按功能和经济性质进行分类,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使预算编制更加合理、科学。二是认真做好财政工资统发工作2015年,纳入统发工资单位299个,月统发工资额3249.99万元,统发人数13282人。三是积极推进公务卡结算改革。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全县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管理已实现全覆盖,已开卡3733张,刷卡金额达3775.19万元。四是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严格落实审批手续,防止了暗箱操作,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累计支出采购资金9519.71万元,节约资金1057.75万元,综合节约率9%五是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成效明显。对全县488个财政投资基本建设支出项目的预、决算进行评审,其中预算项目299个、决算项目189个。送审总金额21.81亿元,审定金额19.57亿万元,审减额2.24亿元,审减率10.29%,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严格落实《预算法》,推进预决算公开

按照《预算法》要求,全县所有一级预算单位2015年预算、2014年度决算和三公经费均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一是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预算支出细化公开到功能科目分类的项级和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二是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及支出明细均予以公开。

(八)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进一步强化学习培训,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打造“书香机关”。切实抓好“三严三实”和“三好”专题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和业务培训工作。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二是积极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如:党建知识竞赛、“三好”演讲比赛、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七十周年等活动,活跃机关文化生活,提高机关干部的人文修养,推进文明单位创建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确保财政资金、财政干部“双安全”,树立财政部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总的来看,2015年,我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我县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缺乏新的收入增长点持续较快增长的难度较大;二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刚性增支因素多,财政保障压力大三是重大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需求多四是政府性债务负担沉重,财政风险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通过加快发展、深化改革、强化管理,逐步加以解决。

三、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确保实现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目标。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利用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16财政预算编制原则:一是合法真实原则。符合新《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财务管理规定要求,充分体现当前的有关政策。收入预算要据实安排,支出预算要结合实际,从严从紧。二是突出重点原则。在保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正常运转经费的前提下,依法增加对教育、科技、农业的投入,加大对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公益文化事业等方面的投入,着力解决事关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三是绩效管理原则。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推进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五是权责一致原则。预算单位是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应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预算编制的准确、真实、完整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负责,并需按相关规定主动公开信息。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综合考虑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情况等因素,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情况

1、收入安排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10%,税收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12%。按照这两个目标进行测算,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46200万元,税收收入计划为33615万元,税收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2.76%。

按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是:

(1)税收收入33615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2%。按税种进行分类:

国内增值税2076万元,增长12%;

营业税14222万元,增长12%;

企业所得税2722万元,增长12%;

个人所得税755万元,增长12%;

资源税896万元,增长12%;

城市维护建设税951万元,增长12%;

房产税311万元,增长12%;

印花税161万元,增长12%;

城镇土地使用税297万元,增长12%;

土地增值税1985万元,增长12%;

车船使用和牌照税427万元,增长12%;

耕地占用税2488万元,增长12%;

契税6324万元,增长12%。

(2)非税收入12585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5%。按项目分类:

专项收入1100万元,增长7%;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735万元,增长6.48%;

罚没收入3850万元增长0.47%;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00万元,增长11.52%。

今年的收入预算,是根据我县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测算各种增减因素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与全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安排相适应,是保持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

2、支出安排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6433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3.79%。

(1)按照经济性质分类,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为10247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1.2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1692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6.3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为9448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1%;

对企事业单位补贴支出预算为517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4%;

转移性支出预算为56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债务利息支出预算为5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5%;

基本建设支出预算为3319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92.44%;

其它资本性支出预算为48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6.32%;

其它支出预算为5500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7.82%。

(2)按照功能科目分类,各功能科目支出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8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1.15%;

2)公共安全支出889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5.75%;

3)教育支出9260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1.10%;

4)科学技术支出81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3.88%;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64.73%;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5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96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1.35%;

8)节能环保支出7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9.87%;

9)城乡社区支出2465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53.42%(主要是增加道路建设等基础设施投入);

10)农林水支出2770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74.63%;

11)交通运输支出42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07.60%;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8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94.29%;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0.18%;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56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64.59%;

15)住房保障支出2000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33.33%;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3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02.42%;

17)预备费4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占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1%,符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之规定);

18)国债还本付息支出5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5.00%;

19)其他支出1500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72.63%;

20)转移性支出56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平衡情况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64339万元,其中:本级收入为46200万元、体制返还31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215039万元。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为264339万元(含上解支出6200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安排是平衡的。(见附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2016年支出预算编制时,我们一方面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另一方面对县直单位上年的结余结转资金予以统筹考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情况

1、收入安排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70048万元。主要收入项目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369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479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820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价款收入66000万元、教育资金收入1100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1100万元)。

2、支出安排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55000万元。支出项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0000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1700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3000万元、土地业务费支出30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情况

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安排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5684.12万元。其中:失业保险基金1068.00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27428.0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161.0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95.73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256.50万元、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2256.5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59.3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46059.09万元。

按收入来源分类,保险费收入45581.84万元、利息收入542.8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5866.48万元、转移收入29.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664.00万元。

2、支出安排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0509.59万元。其中:失业保险基金926.00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17642.0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300.5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68.65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348.00万元、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2348.0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80.0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41596.36万元。

按支出内容分类,社会保险待遇支出69453.2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56.34万元、其他支出1434.81万元。

3、平衡情况

收支相抵,结余15174.53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由于我县没有形成可用财力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且少量国有资产收入已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统筹到一般公共预算。因此,我县暂不单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合计52581.33万元。其中,一类债务: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22761.70万元;二类债务:政府负有偿还担保责任的债务为11351.49万元;三类债务: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为18468.14万元。

2016年,县政府将启动商务中心区建设,商务中心区棚户区改造、移民迁建、土地收储等投入靠本级财政无法满足,可通过县发展投资公司融资平台向国家开发银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融资。初步测算,若融资10亿元,按25年贷款周期,年利息6%,以后每年财政安排1亿元还本付息资金,将不会给本级财政带来压力。同时,借助融资平台贷款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正在开展,具体实施情况将分项目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2016年财政工作思路

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我们将围绕县委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做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进全面改革,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核心,紧紧围绕国家财税政策和全县产业发展方向:一是支持主食产业化发展战略。支持招商引资和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发挥产业集聚区承载项目、吸纳投资、增加税收的作用。二是积极完善贴息、奖励等财政支持方式。加大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和拉动民间和社会投资,保障重点投资领域资金需求,推动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增长。三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抓好重点项目落地、投产,以项目建设推动经济发展,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发挥投资效益。

(二)咬定收入目标,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围绕年度收入目标任务,全力组织收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强化收入征管。要落实责任,将收入任务细化到征收单位、到人,进一步完善收入征管考核激励机制,加强收入组织调度,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征管合力,营造综合治税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财税形势分析。突出抓好重点项目、重点税源的监控及零散税源和小税种的征管,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等管理,力争应收尽收、有效增收。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抓住国家压缩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及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机遇,主动对接、积极应对,争取更多的可用财力。同时,把握上级部门资金扶持方向和重点,认真研究上级资金扶持政策,在节能环保、民生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积极争取上级加大对我县支持力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四是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严格按照《河南省非税收入条例》的要求,切实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确保完成收入任务。

(三)保障民生需求,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落实各项惠民利民政策。一是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社会保障与就业、城乡事务等民生领域的投入,确保财力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全面改薄”,支持5所学校建设;落实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政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政策,支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影剧院建设。二是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及时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推进“一事一议”、“美丽乡村”项目建设。三是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扶贫脱贫的基本方略,保障精准脱贫工作顺利推进。四是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改革,推进公车改革。五是抓好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投入。

(四)推进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增强政府预算的完整性、科学性、透明性。积极稳妥做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政府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逐步实现“账本阳光化”。二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按照财政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完善工资统发、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建设等工作,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县乡全覆盖。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统筹使用力度。对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对超过两年的结转资金一律作为结余资金管理,统一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四是加强债务管理。落实各级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要求,积极争取通过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化解我县政府债务风险五是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制度,逐步将绩效评价覆盖各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资金绩效的好坏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六是积极向社会推介PPP项目。择优选取试点项目,抓样本、树标杆,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范例。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争取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示范项目库。

(五)规范财政管理,提高科学理财水平。规范财政管理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以管好“钱袋子”为目标,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一是严格预算支出执行管理。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规范预算执行。二是强化财政监督。扎实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嵌入预算管理日常业务流程,健全财政资金全程监管机制。三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使用、管理和处置程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防止资产流失。四是完善政府采购管理。落实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要求,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中规定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以及大宗商品,且在规定限额以上的,必须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五是提升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水平。加强对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的预决算评审,加大评审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评审作用。六是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七是强化乡镇财政管理,提升基层理财水平。

(六)加强财政队伍建设,提升理财和服务水平。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围绕新《预算法》以及财税体制改革,多层次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理财能力。二是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三好”大讨论活动成果,推进作风建设,管好政府的“钱袋子”,为人民群众理好财。

各位代表, 2016年,财政工作的重点就是要紧紧围绕全县的重点工作、重大民生工程,具体来说就是支持学校、医院和涉及民生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因此,我们将根据全县整体工作部署,根据财力的许可,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把财政资金安排到群众最急需的项目和工作上。

各位代表,做好2016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务实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开拓创新,迎难而上,为加快推进美好息县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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