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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2020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8 14:59 信息来源:息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50 字体:【

   

 

息政办〔201678

 

 

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2020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

管理制度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6-2020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

 

2016-2020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2013〕69号)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信政〔2014〕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6-2020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信政办〔2014〕30号)文件确定的我县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用水效率控制目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指标,结合我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拟定2016-2020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

2020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目标:2.2759亿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31m3/万元;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控制目标:0.59;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100%。

    二、工作内容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2013〕69号)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信政〔2014〕8号)、《信阳市水利局、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阳市财政局、信阳市国土资源局、信阳市环境保护局、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阳市农业局、信阳市审计局、信阳市统计局关于印发<信阳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信水政资〔2014〕14号)确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在我县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的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县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公安局、工信委、统计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农业局、林业局、工商质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配合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年度控制目标任务。

(二)完善水资源管理机制。强化城乡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配置和统一调度。建立水资源统一调度协调机制,对城乡水资源开发利用、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防洪排涝等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调度,优化配置水资源。  

(三)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加大财政对水资源管理投入的同时拓宽投资渠道,多措并举,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保障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工作经费,重点对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水环境治理、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及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进行支持。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县情水情宣传教育、水资源政策法规宣传和在全县开展节水型单位、节水型社区、节水型学校建设活动,强化教育和引导,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为全面完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年度控制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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