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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

发布时间:2018-10-15 09:27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50 字体:【

  邢钢锋等11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治理农村养殖污染力度的议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们对我县畜牧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于农村养殖污染治理,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科学规划禁养区和限养区。县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养殖业禁养区和限养区的划分和调整工作,出台了《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批准了《息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调整划定技术报告》,并于2017年1月对全县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养殖场进行了全面普查。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全面完成治理任务。全县共关闭搬迁禁养区内养殖场(户)90个,任务完成率100%,对符合奖补条件的50家养殖场,县政府兑现奖补资金530万元;全县对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累计投入资金3300多万元,完成168个规模养殖场的治理任务,任务完成率达90.8%,超额完成省定65%的目标。

  2017年,息县有3项省定涉牧民生实事任务,全部完成。1个禁养区规模养殖场拆迁任务,该场去年底已经拆除养殖设施,转产种植蘑菇;141个需治理的规模养殖场,有105个建设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到位,占比74.5%,超额完成省定65%的目标任务;明德无害化处理场于2017年3月正式投产使用,13个乡镇病死畜禽收贮点建设完成,全县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储、运和处理的病死畜禽无害处理体系。

  三是继续加大养殖污染治理力度,确保打赢环境攻坚战。结合全县工作实际,息县将2018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于3月底,印发《关于下达2018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任务的通知》(息环攻坚办〔2018〕52号)文件,将2018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目标任务下达到各乡镇(办事处),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在2018年10月31日之前,实现辖区内的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治尽治,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随后,还印发了《关于对息县畜禽养殖污染实施全面治理的工作方案》(息环指〔2018〕18号),对全县畜禽养殖场开展全面污染治理,无论养殖规模大小,一律治理。为了推动和激励全面治理工作完成,县政府计划拿出700多万元对完成任务的乡镇(办事处)进行奖励。

  十分感谢您们对息县畜牧业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们在今后能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您们还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请您们随时与我们联系。

  祝您们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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