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息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赵君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于海忠(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刘 洋(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
黄 明(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主任)
姚金麟(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扶贫办负责人)
冯英志(县金融办主任)
陈 静(县财政局负责人)
张培建(县商务局局长)
宋 彬(县发改委负责人)
杨 斌(县工信委负责人)
瓮海山(县旅游服务发展中心主任)
谢 建(县农业局局长)
李 伟(县林业局局长)
温玉堂(县畜牧局局长)
李 军(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乐鹏(县邮政局局长)
刘志军(县食药监局负责人)
王惠明(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陈 坤(县统计局局长)
王振山(县人社局负责人)
张其煌(县教体局局长)
赵 群(县文广新局局长)
范 军(县民政局局长)
徐 鑫(县住建局局长)
李 华(县国土局局长)
高 峻(县国税局局长)
陈诗洋(县地税局局长)
祝 军(县物流中心主任)
张家国(人行息县支行行长)
胡中海(县供销社主任)
刘志伟(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詹 骏(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胡广杰(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各乡镇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商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促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县商务局副局长裴泽鹏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部门职责为:
县政府办:负责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查考核,尤其是统筹协调跨部门的沟通衔接,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县商务局:负责全县电子商务推进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研究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电商产业园总体发展和业务指导,协同做好电商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做好电商企业和电商协会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做好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来我县考察、投资相关服务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扶贫办:负责制定全县电商扶贫开发的政策方案,指导全县扶贫开发、电商扶贫工作,协助县财政局做好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县商务局做好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的评估论证、申报审批和组织实施工作,协同做好电商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发改委: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积极安排和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建设项目,参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的制定。
县财政局:统筹协调安排国家、省及我县财政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加强对专项财政扶持资金的监管和绩效考评,确保项目资金有效使用。
县工信委:负责组织全县工业企业积极参加电子商务协会、参与电子商务应用和电商知识培训。负责在全县范围普及电子商务和网络信息的应用,并进行有效管理。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息县农业企业和合作社的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和应用推广;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借助电子商务转型发展,加强生产技术指导,大力推进有机产品认证。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林产品企业和相关经济组织的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和应用推广。
县畜牧局:负责组织畜禽产品企业和合作社电子商务培训和应用推广。
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推进息县旅游景点及配套服务业借助电子商务转型发展,加强各旅游景点与电商企业合作,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营销和推广。
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局:制定全县运输物流服务标准,整合邮政、物流等相关资源,服务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县食药监局:负责做好全县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的登记工作,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和网店诚信教育和监管。加强对网络营销产品的安全监管,依法做好食品相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工商质监局:负责加强对网销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认证工作。加大息地标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力度,保障地标产品网上销售的认证支持。
县公安局: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监管,打击利用电子商务进行的各项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网络交易安全,提升商业信息的安全保障。
县供销社:大力开展网络营销,推进县乡村三级供销网点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
县统计局:负责做好全县电子商务基础数据的统计工作,为息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县住建局:做好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物流基地等发展载体的规划建设服务工作。
县国土局:负责电子商务相关项目的供地保障,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县人社局:为电商企业提供人才引进、业务培训等相关服务和政策支持。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县电子商务协会等行业社会组织的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落实促进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县教体局:加强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督促全县职业技术学校开设电子商务课程和实习实训。
县文广新局:负责电子商务相关的各类媒体宣传推广、舆论引导,在县内宣传平台开辟电子商务推广专栏或专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宣传报道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最新动态和重大成就。
县金融办、县人行:负责将电子商务建设纳入全县信用体系建设之中,把网店创业纳入小额信用贷款范畴,并指导相关金融机构推出电子商务发展相关的专项信贷产品,负责协同电子商务企业做好支付平台相关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辖区内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建设、网销产品培育开发、电子商务应用推广、电商人才培训及综合服务等工作。
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加强对全县特别是农村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全县农村网络全覆盖,不断提高宽带速度和服务水平;全面实施对电子商务企业(网店)在资费方面的优惠待遇;充分利用骨干网络提供的电商平台,打造息县自有信息数据库和云计算平台。
息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