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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10 19:0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50 字体:【

  按照《河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三年行动计划8个专项方案》、《河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三年行动计划河湖划界确权专项方案》及《信阳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三年行动计划河湖划界确权专项方案》的要求,息县已经完成21条河道、19座小型水库、3座中型水闸调查测量任务。现将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水库、水闸)管理与保护范围调查测量成果公告如下:

  一、划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河南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省水利厅《关于抓紧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调查测量工作的通知》(豫水办管[2018]41号)、《关于抓紧做好大中型灌区和大中型灌排泵站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测量工作的补充通知》(豫水办管[2018]50号)、《河南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指南》,以及省、市水利部门指导意见。

  二、划界范围。本次划界范围包括21条河道、19座小型水库、3座中型水闸。

  (一)河道21条,分别是:淮河、淮河故道、泥河、范港、临河港、寨河、清水河、澺河、竹竿河、闾河、运粮河、乌龙港、金河沟、马步港、孟店孜港、莲花港、龙泉沟、万兴店港、朱鹤港、吴港、倒流水。

  (二)小型水库19座,分别是:程坡寨水库、吴洼水库、栗灵山水库、李洼水库、项岗水库、刘柘园水库、砖板桥水库、八里岔水库、杨洼水库、四季洼水库、杨乡水库、大胡庄水库、孙棚水库、八一水库、米围孜水库、小尹山水库、王楼水库、五一水库、金华山水库。

  (三)中型水闸3座,分别是潘楼水闸、张板桥水闸、张茨林水闸。

  三、划界标准

  (一)河道划界标准。

  1、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2、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设计洪水位确定。具体是:

  (1)淮河及淮河故道。按照20一遇洪水位推算,不出槽河段按照现状河口线外延20米划定管理范围。出槽河段按照20年一遇水位线再外延5米划定管理范围。

  (2)其他河道。按照5年一遇除涝标准的水位线推算,不出槽河段按照现状河口线一级支流8米、二级支流5米、三级支流3米外延划定管理范围。出槽河段按照5年一遇水位线再外延3米划定管理范围。

  (二)小型水库划界标准。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含大坝及工程设施占地。管理范围:大坝及其他设施占地范围线以内;沿库岸迁赔高程线以内;两坝头外延与大坝上、下游坡脚外50米延长线之间;输、泄水建筑物边线外10米。保护范围:设计最高洪水位线以内,大坝管理范围外延50米。

  (三)中型水闸划界标准。中型水闸管理范围按上、下游各100米,水闸左右侧边墩50米进行划定。保护范围按管理范围以外3米进行划定。

  四、划界工作开展过程。经公开招标,三门峡市水利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次划界调查测量任务。2019年6月中旬至2019年10月中旬,完成现场调查测量任务。2019年10月26日,在信阳市水利局对息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调查测量工程技术成果进行专家评审。2019年12月6日,三门峡水利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认可的成果向信阳市水利局进行汇报、确认。

  特此公告。  

       附件:1-43

  1.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境淮河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2.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境淮河故道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3.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境泥河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4.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境范港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5.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境临河港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6.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境寨河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7.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境清水河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8.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境澺河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9.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境竹竿河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10.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境闾河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11.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境运粮河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12.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境乌龙港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13.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境金河沟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14.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境马步港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15.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境孟店孜港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16.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境莲花港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17.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境龙泉沟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18.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境万兴店港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19.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境朱鹤港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20.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境吴港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21.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境倒流水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22.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程坡寨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

  23.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吴洼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

  24.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栗灵山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

  25.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李洼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

  26.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项岗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

  27.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刘柘园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

  28.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砖板桥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

  29.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八里岔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

  30.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杨洼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

  31.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四季洼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

  32.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杨乡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

  33.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大胡庄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

  34.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孙棚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

  35.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八一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

  36.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米围孜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

  37.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小尹山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

  38.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王楼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

  39.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五一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

  40.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金华山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

  41.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潘楼水闸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

  42.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张板桥水闸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

  43.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张茨林水闸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

息县水利局

2019年12月10日

息县河湖划界请示附件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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