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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10:27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50 字体:【

  息征告〔2022〕第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的有关规定,2022年1月1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息县2021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2〕83号)文件批准转用并征收淮河街道等3个街道大何社区等9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18.4776公顷、其他农用地3.3815公顷、未利用地0.1370公顷,征收淮河街道等3个街道大何庄社区等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建设用地5.8506公顷,共计27.8467公顷(其中耕地18.4776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用途:征收土地坐落息县淮河街道大何庄社区、三里井社区,产业集聚区锦湖社区、息丰社区、息东社区、新城社区、南湖社区,龙湖街道望淮桥社区,尹湾社区,具体四至范围详见批次附件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征收后的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所在村及征收土地面积:转用并征收淮河街道等3个街道大何社区等9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18.4776公顷、其他农用地3.3815公顷、未利用地0.1370公顷,征收淮河街道等3个街道大何庄社区等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建设用地5.8506公顷,共计27.8467公顷(其中耕地18.4776公顷)。

  三、土地补偿安置费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文件执行,补偿标准为60~64.5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据实清点、据实补偿。

  四、被征地农户按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两种途径进行安置,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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