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权责清单 > 权责清单动态调整

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街道)下放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7 17:1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50 字体:【

  息政文〔2022〕48 号

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街道)下放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信阳市委关于印发<信阳市党建统领基层治理工作>的通知》(信发〔2022〕1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街道)放权赋权工作的通知》(信编办〔2022〕10 号)精神,按照省、市向乡镇(街道)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改革要 求,参照《河南省大数据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政务服务事项通 用目录的通知》中 154 项通用政务服务事项,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49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见附件)下放到乡镇(街道)行使。下放权限列入乡镇(街道)权责清单, 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或职能变化等情况,按照程序及时作出调整完善。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做好各类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制定具体方案,落实权责一致原则,确保权力事项接住用好。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服务,优化办事流程,同时切实承担起相应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管职责,确保权限下放承接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为基层治理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附件:《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第一批)》

  息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日

        附件: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第一批).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