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公共利益,息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2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我县白土店乡时楼村、小茴店镇小茴店村、夏庄镇肖围孜村和长陵乡长陵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作为息县2022年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现将拟征收范围和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社会保障、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有关事项发布预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息县2022年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1、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坐落息县白土店乡时楼村、小茴店镇小茴店村、夏庄镇肖围孜村和长陵乡长陵村,面积共计0.9791公顷(其中耕地0.4439公顷)。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地块具体四至范围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2、征收土地目的:其他基础设施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委托有资质的土地勘测单位对拟征收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测绘,委托白土店乡、小茴店镇、夏庄镇和长陵乡对拟征收范围内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权属种类和数量进行现状调查。
四、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由县政府组织信访、维稳等部门对该批次征地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等事项进行评估。
五、其他事项
如对该批次征地有异议的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白土店乡、小茴店镇、夏庄镇和长陵乡或息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申请,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附件:息县2022年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项目勘测定界图
息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