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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发布时间:2022-10-17 15:43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50 字体:【

  (一)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规章草案,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煤炭、电力、天然气、成品油、运输、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因素及制定其年度调度方案。

  (四)研究提出培育和发展全县重点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工业企业实施战略性重组;负责指导产业集聚区的行业管理,拟订产业发展政策,推动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企业集团的审批;负责企业集团园区的审批管理;负责工业企业改制工作,拟订全县工业企业改革的政策,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

  (五)积极推进工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促进工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提高工业整体技术水平,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步伐。

  (六)负责提出全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上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七)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八)承担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十二)负责切实加强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按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要求,协调增加担保资本金;监管各类担保机构和各类小额贷款公司,做大做强融资担保业务,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三)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四)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五)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制度和管理创新。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区域性合作、专业化协作、对外合作、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工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的考核与奖惩。

  (十六)承担全县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职能。

  (十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技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全县科技进步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具体政策、措施和总体规划,部署、指导、推动全县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十八)组织、研究全县科技发展战略、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确定科技优先发展目标;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投资政策,确定投资方向、投资比例和投资重点; 统一管理和使用科技三项费用; 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手段,加强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 组织实施“科教兴县”战略。

  (十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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