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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发布时间:2022-10-17 09:0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50 字体:【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教育体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教育体育理论研究与宣传工作;负责教育教学、体育先进经验总结与推广工作。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定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推进全县公共体育、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及学生资助工作。

  (四)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全县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负责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

  (六)负责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民办教育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七)拟订全县中等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考试政策措施;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八)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工作和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资格制度实施;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教育体育的表彰奖励。

  (十)负责全县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管理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科研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协调全县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十二)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三)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项目布局;负责县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员培养,贯彻落实等级运动员和等级裁判员制度;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四)组织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全县教育体育方面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加和承办省内外体育竞赛。

  (十六)拟订全县体育产业政策,规范体育产业发展,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监督管理程序,促进体育市场发展,指导监督体育彩票的销售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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