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息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1月13日对王惠明同志担任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月底挂牌成立,将原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县物价管理办公室的价格监督检查职责、原盐业总公司的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县政府办公室(县科学技术局)的知识产权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经费由财政供给,属全额预算单位。王惠明同志,男,汉族,中共党员,1966年1月生,研究生学历。王惠明同志自2019年至2022年5月,担任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负责该局工商质监工作。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王惠明同志任职期间,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在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王惠明同志本人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但本次审计发现县市场监管局存在财务手续不齐全等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财务手续不齐全,涉及金额3.85万元。
(二)其他应关注的问题。工会经费账务管理不规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息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对报告涉及的问题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县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