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第二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信政办〔2022〕67号)文件要求,息县人民政府相关各部门所涉及到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均已承接到位,现将相关动态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县承接省下放第二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共涉及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共16个单位86项权限(详情请查看息县人民政府网站《息县承接省下放第二批经济社会权限目录》),现均已承接到位。
二、因县级缺乏承接条件,涉及到县民政局和公安局的两项权限已由省民政厅和省公安厅收回(详情请查看息县人民政府网站《息县承接省下放第二批经济社会权限目录》)。
息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