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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1 11:5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50 字体:【

  息征告〔2023〕第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的有关规定,2023年2月1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息县2022年度第二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23〕158号)文件批准征收龙岗李店乡等12个乡(镇)岗李店村等1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2.8642公顷、其他农用地0.0813公顷,共计2.9455公顷(其中耕地2.8642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用途:征收土地坐落息县彭店乡彭店村、项店镇李店村、关店乡关店村、八里岔乡冯乡村、路口乡路口村、包信镇包信街村、临河乡临河村、岗李店乡岗李店村、杨店乡喻庄村、陈棚乡陈祥村、张陶乡张陶村、东岳镇街村。具体四至范围详见批次附件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征收后的土地用途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所在村及征收土地面积:征收龙岗李店乡等12个乡(镇)岗李店村等1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2.8642公顷、其他农用地0.0813公顷,共计2.9455公顷(其中耕地2.8642公顷)。。

  三、土地补偿安置费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文件执行,补偿标准为54~60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据实清点、据实补偿。

  四、被征地农户按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和农业安置三种途径进行安置,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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