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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召开金融审判工作座谈会暨息县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揭牌仪式

发布时间:2023-04-13 19:1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50 字体:【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金融主体及各方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4月12日,息县召开金融审判工作座谈会暨息县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揭牌仪式。县政府副县长李红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洋,县人民银行、银保监组、金融办和各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及法院分管院领导、相关业务庭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法院党组成员李欣主持。

  会上,县法院金融审判团队负责人吕晓云通报息县法院2022年以来金融审判工作情况。

  各与会人员围绕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从强化沟通、立案培训、财产保全、人员配置及查人找物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李红艳与胡洋共同为息县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揭牌。

  胡洋就进一步加强法院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提出建议:一是共同搭建好一个平台,加强沟通协作。要持续加强法院与各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良性互动,确保金融纠纷案件妥善化解;要通过“行长周一见”平台,建立“法院+银行”座谈会常态机制,畅通“法银”联系交流渠道,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调解机构沟通合作,促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源头治理。二是共同打造好一套机制,为金融工作保驾护航。要探索建立涉金融案件“快立、快审、快结”绿色通道,组建专业审判团队,根据金融案件程式化的特点,大力推行要素式审判,对于类型化系列案件实行“批量处理”和“标准化裁判”,高效解决金融类纠纷案件;以诉调对接为平台,推动“诉前调解+速裁快审”多元化解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建立“立保同步、保调对接、立审执衔接”机制,以“查控前移、严控节点、调控化解”规范、高效推进执行案件进展。持续加强金融纠纷案件的多元化解工作,发挥法院“引擎”、金融调解中心“纽带”作用,推动形成法院主导、金融调解中心协调、辖区银行参与的金融纠纷解决新格局。三是共同做好一篇文章,落实“国之大者”职责使命。党的二十大对防范金融风险作出战略部署,对金融工作提出更高水平、更现代化的要求。要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共同抓好金融风险源头治理;要强化预警研判,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对银行规范金融合同提出针对性修改建议,从源头上预防金融风险,减少涉及金融机构纠纷数量;要提升司法灵活性和能动性,及时解决涉金融不良资产清收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充分运用会商、通报、反馈机制,全力化解金融系统不良贷款,共同促进县域涉金融案件多元化解决。

  李红艳对县法院金融审判工作表示肯定,她指出:县法院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为全县金融平安和经济良性运行作出了贡献,为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在金融业务多元化、金融体系繁杂的当前,金融安全有序高效运行,对全县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因此,规范金融秩序,做好金融审判工作,打击金融犯罪行为迫在眉睫。

  李红艳强调,金融审判工作任重而道远。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金融工作面临多方压力,金融领域风险及金融环境愈加严峻,金融犯罪等问题不断凸显,在金融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发挥金融审判作用,规范金融秩序,我们面临的任务依然艰巨。

  李红艳要求,要持续发挥好协同机制,做好金融协同治理,真正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金融协同治理需要的是各金融相关单位及法院的通力合作。法院要有系统思维,在不断提升金融审判质效的同时,保证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要不断充实金融办案团队力量,提升专业素质,促进金融案件质量效率双提升。各金融机构要守住合规底线,不断降低金融风险,严格依规审查,减少金融纠纷,强化调解协商,积极减轻诉累,同时借助座谈、培训等方式加强与法院沟通配合。金融监管机构要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作用,积极提供契机,建立良性的互动渠道,共同为全县经济发展打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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