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标准化规范化 > 基层政务公开试点领域 > 水利

息县河长制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3-06-16 09:38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50 字体:【

  息县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道共23条。2017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全面落实省、市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六项任务,创新河长制工作机制,大兴水利建设,全面加强河道管理和保护,实现河长制从“有名”“有实”到“有能”“有效”转变。

  健全河长体系,落实“河长+”工作机制。县域内23条河流分级分段设立县、乡、村三级河长,共有县级河长12名,乡级河长74名,村级河长242名。设立护河员858人,聘请民间河长34人。有12个县直单位为县级河长协助单位,各协助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建立“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制度,设河道检察长8名、河道警长23名。同时,县水利局积极发挥部门的技术优势和管理职责,服务河长制工作大局,明确7名科级干部和技术人员,分包所有河道,定期开展巡查,建立河道网格员管理体系。

  规范河道采砂,建立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河道采砂是工作的重中之重,水利部门采取“人防+技防”的措施,安装高清探头112个,全面覆盖淮河干流75.4公里和竹竿河14.9公里,平均每公里1个监控探头。组建80人的河砂监管执法队伍,设4个执法中队和1个视频监控中心,执法人员24小时在岗巡查,监控室24小时视频监控。河道采砂监管重点区域设立电子围栏,有人员、车辆进入自动报警,执法中队立即赶往现场处置。杜绝全县河砂滥采、盗采现象,零星盗采得到有效管控。依法许可国有企业实现规范开采。河道采砂管理秩序平稳可控。

  常态化推动河湖清四乱和碍洪排查行动。2023年以来,完成省、市交办33个卫星遥感图斑复核工作,通过上级交办及河道巡查,共交办四乱及碍洪问题6批35件,完成整改29件,正在整改6件。县河长办印发《关于实行河道管理双月检查的通知》文件,实行双月检查制度,每两个月完成全域河道的排查,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建立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责任。

  开展水质监测,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河道保洁管理,及时清理整治河道岸坡垃圾、秸秆。开展排污沟渠和纳污坑塘整治。水利部门实施14处排污口治理工程。由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全县主要河道开展水质监测。从监测情况看,2023年以来,淮河、竹竿河等主要河道水质稳定在地表水Ⅲ类标准,全县河道水质逐步改善,生态建设成效日益显现。

  全面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工作。县总河长签发第6号总河长令《关于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的决定》,向全县印发了《关于印发息县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对相关工作做出总体安排部署,计划十四五期间建成省级幸福河湖1条(淮河城区段),市级幸福河湖6条(含淮河城区段),县级幸福河湖25条。目前省级幸福河湖方案已经专家评审通过,我县印发《关于下达省级幸福河湖创建任务的通知》文件,对照《河南省幸福河湖评分细则》,将32项考评指标进行分解下达,层层落实创建责任。县河长办会同县效能中心对省级幸福河湖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