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息政〔2022〕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法政办〔2022〕6号)和《信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信法政办〔2022〕11号)要求,县政府对2022年4月以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清理涉及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37件,其中决定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0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7件。
二、对于2022年4月之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凡未列入保留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停止使用,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确需继续执行的,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
三、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1.息县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息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息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3日
息政〔2022〕14号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