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敬老院管理工作,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的通知》(信政〔2017〕10号文)文件精神,按集中供养特困对象每人每年2000 元标准安排敬老院运转经费,用于工作人员日常办公水电燃料购买及设备设施维护等,按月发放 1-11 月按照每人/月160元标准,12月份按照每人/月240 元标准。
2023年11月份,我县23 所敬老院共入住特困对象 286人,运转经费 45760 元。
为全面做好敬老院管理工作,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的通知》(信政〔2017〕10号文)文件精神,按集中供养特困对象每人每年2000 元标准安排敬老院运转经费,用于工作人员日常办公水电燃料购买及设备设施维护等,按月发放 1-11 月按照每人/月160元标准,12月份按照每人/月240 元标准。
2023年11月份,我县23 所敬老院共入住特困对象 286人,运转经费 4576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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