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和《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了助力我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经县政府批准,息县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拟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现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2024年1月15日08时至1月18日20时。
二、作业区域:息县行政区域(本次作业:以孙庙作业点为主)。
三、作业装备:BL牵引式人工增雨防雹火箭。
四、作业地点:经省人影办批准、空管部门备案的本县作业点。
五、事故处理: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未燃烧完的人工增雨火箭弹残体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息县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不得擅自拆卸、搬动或储藏。
六、作业管理机构:息县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6-5851404
息县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