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住建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建筑节能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使我县建筑节能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已建立起了闭合式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节能建筑施工质量稳步提升。
一是严格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对建筑物外围护结构进行审查的同时,要审查外墙保温装饰等系统建筑一体化等设计内容,凡不符合节能强制性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达不到节能设计深度要求,不予通过设计审查。
二是实行建筑节能设计项目备案制度。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工程项目,要到县住建局墙改节能管理部门办理工程项目节能图审备案等相关手续。
三是加强节能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建筑工程必须使用节能技术产品,需有出厂合格证,产品进场要在监理人员见证下进行产品质量抽检,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监理人员对关键节能施工部位工序实施旁站式监理,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
四是严格节能建筑验收和项目备案管理。建设项目实行建筑节能单项验收和节能建筑认定制度,工程项目综合验收前必须实行建筑节能分项验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办理建筑节能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凡未取得建筑节能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合格工程交付使用。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建筑节能知识的培训和政策的宣传,让广大群众认识建筑节能的重要意义,自觉做好建筑节能各项工作;同时按照国家、省、市建筑节能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管,全力推动我县建筑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