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精神,着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营造公平市场环境,推动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有效防范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出台,着力打造我县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令第783号)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信阳市公平竞争审查大数据智慧监测平台预警数据,对全县2024年9月底前现行有效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清理涉及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县政府部门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66件,其中,决定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9件;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二、对于2024年9月底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凡未列入保留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停止使用,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确需继续执行的,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1.息县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息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息县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息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