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息县2024年稻谷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日
息县2024年稻谷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财贸〔2020〕56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4年稻谷补贴资金的通知》(豫财贸〔2024〕44号)要求,为深入贯彻国家稻谷补贴政策,保持稻谷生产总体稳定,保障农民收益基本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强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灵活性和弹性,更加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实施稻谷补贴政策,保障优势产区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提升稻谷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从更高质量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生产,保障重点。稻谷补贴资金用于巩固提升优势产区产能,主要兑付给稻谷实际生产者,保障稻谷种植者利益,稳定稻谷生产能力。
(二)统筹兼顾,上下联动。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补贴政策,各稻谷主产乡镇(办事处)负责配合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和银行做好补贴兑付工作。
(三)严格监管,提高绩效。依法依规开展稻谷补贴政策落实工作,规范补贴工作程序,严格补贴资金监管,加快补贴支出进度,提高补贴使用效率。
三、政策内容
(一)补贴对象。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主要兑付给稻谷实际生产者。对国家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以及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不予补贴。
(二)资金分配。2024年上级下达我县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4266万元,2023年结余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0.075264万元,以上合计4266.075264万元,全部用于发放稻谷生产者补贴。
(三)补贴标准。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办事处)申报的补贴面积进行汇总,会同财政局根据“一卡通”系统信息采集情况,最终计算出全县统一的补贴标准。2024年全县稻谷实际种植面积共计857544.288亩,平均每亩补贴49.747元。
(四)补贴资金的管理。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全县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稻谷补贴政策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的具体举措。各稻谷主产乡镇(办事处)是稻谷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落实。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以及乡镇(办事处)等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政策落实的工作合力,确保稻谷补贴政策取得实效。
(二)完善制度建设。在稻谷补贴政策实施中,要借鉴涉农补贴发放的经验,坚持完善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补贴信息完整真实。
(三)强化资金监管。稻谷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与专户内其他补贴资金分账核算、单独反映。要切实加强补贴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明确补贴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等环节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确保补贴政策有效落实。
附件:2024年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