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为深入贯彻国家稻谷补贴政策,保持稻谷生产总体稳定,保障农民收益基本稳定,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4年稻谷补贴资金的通知》(豫财贸〔2024〕4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强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灵活性和弹性,更加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实施稻谷补贴政策,保障稻谷生产和优势产区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提升稻谷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从更高质量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三、实施地点
国营农场、东岳镇、临河乡、八里岔乡、关店乡、包信镇、夏庄镇、孙庙乡、小茴店镇、张陶乡、彭店乡、曹黄林镇、杨店乡、濮公山办事处、白土店乡、路口乡、长陵乡、陈棚乡、项店镇、澺河办事处、淮河办事处、龙湖办事处、谯楼办事处。
四、实施面积
五、资金使用
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4266万元,往年总计结余0.075264万元,总计4266.075264万元。
六、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息县农业农村局
解 读 人:刘玉琳
联系电话:0376-5951531
息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