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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1-07 08:3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50 字体:【

  一、本单位职能基本情况

  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完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县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县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县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县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县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区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承担需报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土地转用、征收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具体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地储量、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按照上级有关部门配合开展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负责全县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行业涉及本部门的相关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和城市设计工作、建设工程规划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十五)承担息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管理县林业局。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376-5851916

  办公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息县淮河路中段

  单位负责人:刘喜峰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邮政编码:464300

  二、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信息、档案、保密、安保、政务公开、政务宣传、政务督办、新闻发布、舆情应对、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作风纪律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统筹协调调研工作,组织协调调研课题的评审、交流和成果转化;负责综合性政策文件的会签、会审,起草重要文件文稿,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

  (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县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县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办法;承担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与应用,推动建立不动产信息公开查询系统。

  (四)自然资源权益与利用股。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落实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负责拟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报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落实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落实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五)国土空间规划局(息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分区规划,并统筹衔接其他各类专项规划。组织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承担报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对城市景观风貌建筑外立面的规划审核。承担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审核建设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档案的形成和移交。负责协调和参与城市管网规划的编制;负责对市政、人防、道桥、涵洞工程的规划审核;负责辖区内各类管网及地上杆(塔)线路的规划审核;负责与市政和管线工程相关的各类构筑物的规划审核,负责核发管网工程“一书两证”。

  (六)自然资源保障发展股。贯彻落实国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上报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综合统计、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和科技成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行业科技进步工作。

  (七)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划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工作。

  (八)耕地保护监督股。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九)矿产资源管理股。贯彻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承担探矿权、采矿权审核及县本级登记发证的采矿权审批登记和出让工作;依法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全县保护性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监督指导全县的矿业权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矿产资源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统计及压覆矿产资源相关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本级登记发证的采矿权价款评估工作;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负责承担基础测绘任务,承担组织编制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管理地理信息数据;监督测绘和地理信息行业市场秩序;负责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指导全县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一)自然资源执法局。负责指导查处辖区内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组织案件听证会;负责监督检查下级自然资源管理机关和自然资源监察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负责指导下级自然资源管理机关的自然资源监察工作;指导全县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各项建设工程规划的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承担自然资源管理方面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组织协调办理与县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

  (十二)信访办公室。严格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国土部《国土资源信访规定》及省、市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受理、交办、转送、答复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承办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交办处理的信访事项,按时报结;督促有关单位处理有关信访事宜;及时研究、分析自然资源信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信访调研,指导下级信访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信访的有关文件和案件处理报告的起草,搞好档案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工作。

  (十三)财务股。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章,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

  (十四)人事股(离退休干部工作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下属机构职能基本情况

  (一)息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郝军见 联系电话:13939713869)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息县息寨路市民之家三楼

  主要职责:承担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承担不动产权利证书保管工作;承担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和归档工作;承担本地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承担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理以及数据库的更新、管理、维护工作;承办不动产登记资料社会查询;协助做好不动产登记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办法政策、标准规范的宣传、落实工作;负责不动产受理、登记审核、登薄、缮证等工作。

  (二)息县自然资源保护保障中心(负责人:王斌 联系电话:15839715111)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息县息夫人大道中段

  主要职责:负责配合贯彻落实自然资源保护、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矿产资源保护等土地资源保护及保障发展政策相关事务等;负责协助执法局贯彻落实相关工作等。

  (三)息县国土收购储备整理中心(负责人:李伟莉 联系电话:13837679856)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息县息夫人大道中段

  主要职责:负责对县城城区及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规划区内土地供求情况进行调查、运营及管理;依法对各类土地进行收购、收回、置换、征用、储备、整理、出让;负责管理土地运营中的相关资金;负责对地产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土地开发复垦和造地工作;负责对征用后的土地进行前期综合开发,达到 “三通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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