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统筹安排公路、水路运输的发展规模、速度和比例,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国家、省、市关于道路、水路运输的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全县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负责船舶及水上相关设施检验、登记管理工作;负责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和防止污染等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监督实施国家、省、市关于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的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全县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七)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高速公路、重点干线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督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监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实施,组织科技成果推广,推动行业科技进步。
(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起草、宣传、外事等工作;承担党的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方面的职责,承担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政务信息使用、利用和实时更新情况;利用网络平台,推进办公现代化。
(二)人事股(离退休干部工作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劳动保护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教育管理工作及干部培训工作,承担有关智力引进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执行财政下达的经费收支计划;负责交通规费、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信贷等有关财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及资产监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交通系统内部的财务工作。
(四)综合规划股。负责提出全县公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实施,参与协助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相关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提出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有关环境保护、招商引资、统计、信息和交通扶贫等工作。
(五)政策法规股(行政许可股)。负责组织拟订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监督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承担信访、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纠风工作。
(六)运输管理股。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国家、省、市相关制度和标准实施,指导全县运输线路、营运线路、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运输管理等工作。
(七)建设管理股。负责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定公路、水路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公路建设、维护工作;协调县乡公路的修建、养护与管理,参与和承担全县公路、水路等工程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
(八)安全监督股(交通应急办公室)。负责安全保卫、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九)宣传教育股。负责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安排部署全局年度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结合全局实际,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势政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做好各类宣传教育学习资料的编写发放、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对先进典型的挖掘、培养和宣传工作;承担行业普法和宣传工作;承担交通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承担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工作。
三、下属单位
1.息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普通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拟定普通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服务、安全应急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承担全县普通公路事业发展研究、引导与规范工作;参与编制全县普通公路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普通公路及相关设施的建设、维护方案的编制、申报,并组织实施;根据普通公路事业发展需求,提出年度预算,负责全县普通公路系统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全县普通公路项目技术审查、指导,工程交(竣)工验收决算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普通公路行业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普通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开展普通公路战备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普通公路的环保、运营、信息化建设、智慧公路建设、路网运行监控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标志标线、路域环境维护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普通公路工程和养护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开发和推广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上级业务部门及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张 勇
办公地址:息县淮河路北段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376-5852710
2.息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协助局机关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孙同戟
办公地址:息县香米贡大道中段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376-5855996
3.息县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承担城区公共交通和全县道路运输业、道路运输相关产业、城市出租客运行业以及从业人员等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质量信誉考核、从业人员诚信考核、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营运车辆年度审验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城区公共交通和全县道路运输业、道路运输相关产业、城市出租客运行业统计及信息调查等工作;承担城区公共交通和全县道路运输业、道路运输相关产业、城市出租客运行业发展工作;负责道路运输新业态、新体验等运输服务发展的协调、指导;提出有关道路运输价格的政策建议;承担道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发展的协调与衔接工作,负责涉及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及多式联运发展的相关工作;参与拟订道路运输场站(物流园区)等运输基础设施规划,负责道路运输场站建设及后期功能评估工作;承担开展道路运输行业运输组织方式、新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和省市相关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组织实施;指导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节假日道路运输的组织实施,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以及抢险救灾等指令性道路运输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道路运输行业维稳工作,负责有关道路运输行业信访和投诉处理;负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及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余久渊
办公地址:息县汽车站三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376-5858469
四、本单位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息县息州大道中段316号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376-5851037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单位负责人:易明亮
邮政编码:46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