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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1-07 19:17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50 字体:【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 法规、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 建立全县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县就 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县内就业工作意见;会同 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措 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实施意见和 标准。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 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 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 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 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 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意见,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 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全县机关企事业单 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负责全县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全县专业技术 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措施;负责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息县工作或定居的意见。 组织拟订全县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 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 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 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 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 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和乡科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 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部分县管领导 干部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 关系实施意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据国家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和假期相关规定以及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 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 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 措施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 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指导全县农民工就业创 业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 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宣传、接待、平安建设、对 外联系、督办查办、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 承担重要文稿起草、重要课题调研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 局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申报的受理、传送、处理 工作 。

  (二)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统计、信息规划、国 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 (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权限组织编制和审核社会 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拟订全县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 保险基金监管制度;依法监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 处移送工作。

  (三)培训教育股。组织拟订全县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指导 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和选 用修订培训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和各 类职业技能竞赛,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全县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并 组织实施;对全县企事业单位的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承担全 县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离退休人员管理股。负责全县企业职工离退休、 退职待遇政策的落实,办理企业职工和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 员的离退休、退职审批;负责全县企业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及 工作年限认定等工作。

  (五)社会保险股。统筹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养老 保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和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 失业保险实施意见、规划、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 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失业和经济结构 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措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 订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实施意见、规划和运行机制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核有关被征地农民 社会保障安置措施;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保险实施意见,完善工伤预防、认 定和康复政策,组织拟订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实施意见;负责对有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指导、监督、考核。

  (六)调解仲裁管理股(信访工作股)。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及政策,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 裁组织、基础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 议预防工作;依法协调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承担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承办县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工作任务;负责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劳动保障监察股(息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劳动关系股、法规调研股)。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基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全县重大影响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社会公布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用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 实施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 调控实施意见;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 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贯彻执行国家工时及休息休假和假期等相关制度规定。

  组织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改革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 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重大事项和疑难问 题;负责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就业促进工作股。拟订全县统筹城乡就业规划和 年度计划,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拟订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 系建设规划,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参与拟订就业补 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县内就业政策措施;拟订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实 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创业担保贷款实施意见并监督实 施;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息县就业的管理意 见并组织实施;实施就业统计监测制度;承担县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实施意见,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拟订农村劳 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劳务协作、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 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发展家庭服务业相关政策,统筹指导全县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和相关信息工作;承担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职称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办公室)。负责落实国家和省深化职称改革政策;拟订深化职称改革实施意见;负责审批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负责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审核备案;负责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和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推进和管理工作。

  协同有关部门,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措施和人才 发展规划;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实施意见;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引进工作;承担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优秀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工作。

  (十)工资福利股。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 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福利分配政策的贯彻实施意见并组织 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政策并组织 实施。负责县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动态调整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 机关工勤离休、退休、退职待遇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离休、退职和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的审批;负责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离退休人员享受护理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享受特殊贡献待遇的审批事宜;负责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和企业干部参加工作时间及工作年限认定等工作;负责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延长离退休年龄审批。

  (十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 理措施,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拟订并完善全县事业 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方案 并指导实施;按规定承办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的年 度考核、调配事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人事管理备案事 宜。

  (十二)人事股(离退休干部工作股、任免奖励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县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下属单位

  1.息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职能:负责失业保险登记和失业保险费征收、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和就业服务;核定、发放失业保险金,落实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为失业人员、用人单位和职工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稽核、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及社会化服务工作、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稽核的事务性工作、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和统计报表编制、汇总、上报的事务性工作;承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经办、归集、发放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信息化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个人权益记录管理与服务。

  承办县本级参保单位工伤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工伤保险费征缴计划编制、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作;对息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工伤保险稽核、内控制度建设和工伤保险反欺诈工作;负责对全县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工伤保险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定期领取1-4级工伤伤残补贴人员及工亡供养亲属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负责辖区内16至59周岁居民的参保登记,信息审核、确认、录入,基金管理,为参保人员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台账;负责对6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的待遇审核及养老金发放工作;负责所有参保人员信息的管理和查询;负责对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进行复核、确认,负责对注销人员信息进行复核、确认,结算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负责对参保人员转移接续手续的审核办理,做好参保人员信息的采集和报送;负责对辖区内重度残疾等特殊群体参保人员的登记及财政补贴(代缴)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待遇享受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负责人:徐磊

  办公地址:息县市民之家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季15:00至18:00)。

  联系电话:0376-5358669

  2.息县人才交流中心

  职能:开展人才交流政策咨询服务、收集、整理、储存、发布人才供求信息,推荐、招聘、测评人才、管理人才市场、负责调解仲裁人才流动中的争议,配合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开展单位人事集体代理业务,负责办理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流动人员人事关系转接手续,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在规定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任职综合服务。

  负责人:周善伟(代管)

  办公地址: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季15:00至18:00)。

  联系电话:0376-7632682

  3.息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职能: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健全劳务输入、输出多方协作的劳务关系,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创业辅导和创业扶持等就业创业服务;负责全县农民工工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审批工作、县政府购岗人员招聘工作。

  负责人:谢勇

  办公地址: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季15:00至18:00)。

  联系电话:0376-7633033

  4.息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职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负责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负责处理全县劳动人事仲裁工作。其主要工作范围一是因确认劳动人事关系发生的争议;二是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人事合同发生的争议;三是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是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障发生的争议;五是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人事争议。

  负责人:何泓雨

  办公地址: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季15:00至18:00)。

  联系电话:0376-5961808  0376-7632681

  5.息县劳动关系事务中心

  职能:负责指导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指导企业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和调控政策,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政策,指导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实施国家工时及休息休假和假期等相关制度规定;完成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茂

  办公地址: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季15:00至18:00)。

  联系电话:0376-3011179

  四、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负责人:裴娅晖

  联系电话:0376-5961808

  邮政编码:464300

  办公地址:河南省息县五一水库东50米路南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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