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根据《中共信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信办文〔2019〕9号),制定本规定。
息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卫健委)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民健康、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县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负责监督管理各医疗健康服务集团。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采供血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七)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八)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九)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十)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中医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二)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县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县保健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稳定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监督指导各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党政办公室和后勤保障部相关工作。
(二)人事股(合作交流办公室)。承担机关和系统内各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健康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卫生健康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和系统内的外事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各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人力资源部工作。
(三)规划财务股(内部审计股)。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规划;指导全县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办法和标准;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市、县级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监督指导各医疗健康服务集团计划财务部和后勤保障部相关工作。
(四)信息化工作股。承担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卫生健康信息统计工作,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各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后勤保障部相关工作。
(五)体制改革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统筹协调各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体制改革全面工作。
(六)爱国卫生股。组织有关爱国卫生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与监督,规划、部署、协调和指导本县的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本系统卫生、文明等创建活动;开展创建卫生城镇、卫生单位活动,推动农村改水改厕、环境卫生治理与除害防病工作;负责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有关标准和检查办法的制定。监督指导各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党政办和健康管理部相关工作。
(七)疾病预防控制和职业健康股(艾滋病防治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组织实施艾滋病防治政策、规划;组织实施职业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各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健康管理部相关工作。
(八)医政药政股(行业作风建设办公室)。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有关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拟订全县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物政策、基本药物药事服务和使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监督指导各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医疗服务部和后勤保障部相关工作。
(九)中医股。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参与全县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中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技术准入、医疗质量、管理评价、考核工作,负责治未病、重大疾病中西医协同、康复、重点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承担县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督指导各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医疗服务部和后勤保障部相关工作。
(十)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股。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组织实施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政策;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监督指导各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健康管理部相关工作。
(十一)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安全生产、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县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监督指导各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医疗服务部和健康管理部及后勤保障部相关工作。
(十二)宣传和科技教育股。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意识形态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全县卫生健康科教知识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县级卫生健康科研项目实施、新技术评估管理和重点科研培训基地建设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国家政策并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做好村医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指导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建设、各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医疗服务部和健康管理部相关工作。
(十三)法制监督股(食品安全标准与检测评估办公室)。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承担公共卫生、职业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和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工作;监督指导各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医疗服务部和健康管理部相关工作。
(十四)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股(保健办)。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干部保健工作政策、规划;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县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干部保健工作;承担县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督指导各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党建办和健康管理部相关工作。
(十五)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提供卫生健康行政审批项目的法律、政策、标准、办理程序的咨询和指导;负责县本级卫生健康许可项目和确定的其他职权中依申请项目的直接办理、结果公示、档案管理;负责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等工作,负责现场查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
四、下属单位
1.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协助拟订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承担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开展卫生健康方面的监督执法工作,协助受理有关卫生健康监督方面的投诉举报,对重大突发事件中涉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等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基层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查处违反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监督工作的监督稽查工作。
办公地址:息县千佛庵路与白公胜路路口东
办公时间:24小时办公
联系电话:5851705
负责人姓名:徐东健
2.县120急救指挥中心
机构职能: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按照区域划分的原则负责本县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保障工作;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上级部门指派的其他相关任务提供院前医疗急救保障服务;承担各类突发性事件的现场紧急医疗救援任务;按照《院前医疗急救诊疗常规》的规定,制定本地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规范、质量监督控制考核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与乡镇医疗机构的急、危、重症伤病员的急救绿色通道;收集、处理和贮存与院前医疗急救有关的急救信息,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计报告制度,按规定做好急救信息与资料的登记、汇总、统计和报告工作;协助公安、消防等应急联动机构对所属人员和社会公众开展急救知识普及宣传和初级急救技能培训。
办公地址:息县千佛庵路与白公胜路路口东
办公时间:24小时办公
联系电话:5932120
负责人姓名:郑轩
五、本单位基本信息
联系电话: 0376-5856115
办公地址:息县白公胜路与千佛庵路交叉路口东北
单位负责人:夏明程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邮政编码:46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