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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1-13 18:43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50 字体:【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河流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四)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中央、省级、市级下达的和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五)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开展重要河流湖泊健康评估,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有关用水、节水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制度,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负责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八)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流水库及滩地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验收与运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调度工作,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全县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编制移民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验收、监督评估和后期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负责监督全县水利工程征地移民工作。

  (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负责全县水

  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并处理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和稽查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自然灾害防救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

  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息县分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息县分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县水利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息县分局协商一致。

  3.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河道采

  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河道采砂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河道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人事财务股(离退休干部工作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研究拟订水利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和组织实施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信贷的建议;承担机关和二级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三)水利工程规划建设股(河长制工作股)。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拟订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实施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指导协调实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编制移民规划、计划,指导移民搬迁、安置验收、监督评估和后期扶持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度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考核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负责病险水库水闸等重要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拟订有关工作计划、政策、制度等;负责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等;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和重点事项;负责河道采砂规划审批和年度实施方案的审批,监督管理全县河道采砂工作,牵头负责监督指导非季节性河流的采砂管理及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等相关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股。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改造与管理,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指导水利扶贫工作;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核并监督实施,负责县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

  (五)水政水资源管理股。拟订全县水利法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行政许可、依法行政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全县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承担水事纠纷协调工作;组织指导普法教育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负责水库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用水总量控制等制度,负责水资源有偿使用、水权制度建设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水系连通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负责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工作;负责河流水库和地下水水位、流量水质、泥沙等水文要素监测,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信息和情报预报;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和制度,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承担节约用水考核有关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六)运行管理股。负责水域及其岸线、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河流水库及河口、滩地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负责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组织开展水库大坝、堤防水闸安全监测、鉴定及注册登记工作,指导水库养殖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负责全县防洪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物资储备与管理,指导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与管理。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下属单位

  (一)淮河工作站

  机构职能:河道治理防护及工程管理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河道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负责淮河及主要支流、主干河流滩地的治理与保护。

  办公地址:息县罗淮路中段。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00-12:00 15:00-18:00冬季8:00-12:00 14:30-17:30

  联系电话:15203999567

  负责人姓名:周豫南。

  (二)息县水产技术研究推广中心

  机构职能:推广水产技术、促进渔业发展。水产种质资源普查,水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指导,鱼病防治。水产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引进。

  办公地址:息县北大街14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00-12:00 15:00-18:00冬季8:00-12:00 14:30-17:30

  联系电话:13608475270

  负责人姓名:陈冰

  (三)息县南湾灌区事务中心

  机构职能:为南湾灌区整体工程运行和效益区农业用水提供保障。南湾灌区渠系及配套建筑物的管理、维修、养护、安全运行、技术改造。南湾灌区引水、调水,协调上下游关系、渠道工程防汛抢险、合理征收水费、负责西石龙电灌站有关事宜。

  办公地址:息县北大街14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00-12:00 15:00-18:00冬季8:00-12:00 14:30-17:30

  联系电话:13507615086

  负责人姓名:王俊

  (四)息县农村水利技术指导站

  机构职能:为农村水利提供服务。全县水利灌溉、除涝、防洪等工程勘测规划技术指导服务。

  办公地址:息县北大街水利局办公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00-12:00 15:00-18:00冬季8:00-12:00 14:30-17:30

  联系电话:0376-5952026;

  负责人姓名:罗朝

  (五)息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机构职能:为县防汛抗旱应急、调度、防御提供服务。应急调度方案等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提出建议,水情旱情预警服务,水库、河道、水闸维修养护指导永早宝害防御宣传、培训等(相关服务)

  办公地址:河南省息县水利局办公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00-12:00 15:00-18:00冬季8:00-12:00 14:30-17:30

  联系电话:18790113127

  负责人姓名:徐鑫

  四、单位基本信息

  联系电话:0376-5958999

  办公地址:息县北大街

  单位负责人:姚光道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00-12:00 15:00-18:00冬季8:00-12:00 14:30-17:30

  邮政编码:46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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