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个体工商户注销便利化,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个体工商户“一次注销”
改革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全县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共同推进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对于个体工商户申请一次注销登记的,共同推行“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次申请、一次注销”服务,全面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优化注销服务、畅通退出通道。
二、实施范围
适用于在息县范围内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的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一次注销”方式办理注销登记和清税事项。
三、工作举措
(一)设立工作专窗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在市场监管窗口设立个体工商户“一次注销”服务专窗。在设置的专窗可以受理、审查、办结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清税等业务。
(二)优化办理流程
一是推行一窗受理。在全县范围内整合市场监管、税务两家窗口功能,设立个体工商户注销服务专窗。在市场准入窗口设置的专窗可以受理、审查、办结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清税等业务。承担个体工商户登记职责的市场监管所,应当参照设立相关窗口,由县局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对接共享信息、留存档案。
二是统一办理标准。按照市场监管部门个体工商户注销材料规范推行一套材料和表单。申请人向市场监管部门窗口申请办理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专窗专用电脑查询并开具清税证明后(系统未开通前,可以通过微信群获取),完成注销登记;通过专用电脑完成注销登记,向申请人送达注销通知书(系统未开通前,可以通过微信群、QQ业务工作群联动办理)。
三是统一推进业务。将个体工商户“一次注销”材料统一归集到市场监管部门保存。一次注销专窗收到注销登记申请的,应将申请材料通过“一次注销业务群”移交税务部门并在税务部门反馈出具清税证明后继续办理后续注销业务。
(三)推行预检服务
个体工商户到市场监管窗口咨询、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窗口应当通过“一次注销业务群”核实是否涉及涉税事宜;不涉及涉税事宜的,主动引导申请人选择“一次注销”方式办理注销登记。同时逐步将预检服务拓展到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个体工商户“一次注销”工作专班,由县市场监管局分管登记注册领导牵头,成员由登记注册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建立微信、QQ业务工作群,及时沟通传输相关信息,落实闭环式材料移送机制。
(二)强化培训,加大宣传。组织开展对一线窗口人员的双向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确保改革试点政策落地见效。同时要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媒体报道、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发布政策信息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为个体工商户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
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