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规范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和《2024年信阳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持续开展招标“评定分离”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评定分离”推进机制。针对部分项目招标人对“评定分离”政策理解不深入、掌握不到位,招标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内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息县住建局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形成联动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参照《信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联合对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对定标方法的选择、定标因素和定标标准的确定等内容进行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也对评标委员会评议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等环节进行了再要求。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压实“评定分离”责任意识。为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息县组织住建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形式,对全县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对照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对抽查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市场行为、定标委员会及定标监督人员的行为、中标人的履约行为、各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行为等进行了严格审查。
(三)深入开展培训教育,夯实“评定分离”管理基础。息县推行“评定分离”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部分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招标代理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仍然存在,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尚未完全消除,制约了招标投标制度竞争择优功能的发挥。为积极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息县住建局定期组织招标人、招标代理、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并重点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定标流程、定标因素的设置等问题进行详细解读,进一步加深招投标各方主体对建设工程“评定分离”招标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不断规范息县招投标市场行为,推动招投标制度改革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