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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息县不动产登记“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2-17 14:59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50 字体:【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强化不动产抵押登记和金融服务协同,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结合息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通过优化不动产抵押登记流程,实现无还本续贷业务中旧抵押权注销与新抵押权设立登记的无缝衔接,即“借新还旧”抵押登记的高效办理,缩短企业融资时间,减少企业资金周转成本,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持。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息县范围内,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且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经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核符合无还本续贷条件的企业和个人。

  四、主要内容

  (一)办理模式

  旧抵押权注销和新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银行与企业达成续贷协议后,共同申请将两项登记作为整体办理,登记机构 “一并受理、同步审核、依次登簿”,实现无缝对接。

  顺位抵押权设立和旧抵押权注销登记合并办理:同一不动产存在多个顺位抵押权时,顺位在先的抵押权人同意续贷,且后顺位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保持原顺位的,登记机构合并办理相关登记,保障原优先权不受影响。

  抵押权变更登记办理:仅涉及贷款期限、金额、利率等内容变更(不涉及抵押权主体变更)的,通过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实现续贷,登记机构对原登记内容进行调整。

  (二)提交资料

  核心材料包括: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等,个人提供身份证);

  不动产权证书或权属证明、原不动产登记证明;

  新抵押权设立相关材料(借款合同、抵押合同、银行同意续贷的文件等);

  抵押权变更登记相关材料(如变更协议等,适用于变更登记模式)至。

  (三)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承诺 0.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登簿并发放登记证明(电子证明与纸质证明效力同等);资料齐全、情况简单的业务鼓励即时办结。

  (四)工作任务

  建立协同机制:自然资源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银行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解决推进中的问题。

  优化系统功能:升级登记业务系统,增加续贷抵押登记模块,实现与银行系统数据共享。

  规范办理标准:制定操作规范和办事指南并公开,加强工作人员培训。

  加强风险防控:银行审核资产风险和偿还能力,登记机构审查材料真实性,对有异议或查封的不动产不予办理。

  五、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将此项工作作为重点任务落实,确保实效。

  加强宣传,通过多种渠道推广政策和流程,引导企业与金融机构参与。

  强化监督考核,对推进不力、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整改,对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

  六、关键词解释

  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指贷款到期后,企业或个人无需先偿还本金,通过办理旧抵押权注销与新抵押权设立(或抵押权变更)的衔接登记,实现“借新还旧” 的融资模式。

  顺位抵押权:同一不动产上设定多个抵押权时,按登记顺序确定的优先受偿顺序,在先顺位的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电子证明:与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数字化证明文件,可简化领取流程,提高效率。

  息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0日


原文:关于印发息县不动产登记“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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