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工作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及廉洁自律有关要求,禁止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
现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
息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0376—5856115
息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制监督股
0376—5864956
息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
为严肃工作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及廉洁自律有关要求,禁止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
现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
息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0376—5856115
息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制监督股
0376—5864956
息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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