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最低补偿标准〉的通知》(豫政文〔2025〕16号)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按时完成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5〕11号)文件要求,息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调整了《息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在2025年8月5日前反馈至息县自然资源局。
电子邮件:xxgtzyj@163.com
联系电话:13723136876
联系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息县淮河路中段
息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2日
附件:息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结果反馈
根据时间安排,2025年7月22日发布的《息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公告,自公示之日起至今,已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满15日,未接收到公众意见。从即日起,停止征求意见。
特此通知
息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