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息县统计局
息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1日)
根据息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县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68个;从业人员17168人。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565个,占99.5%。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16624人,占96.8%;港澳台投资企业14人,占0.08%;外商投资企业513人,占3.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制造业531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4个,分别占93.5%和6.0%。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服装、服饰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5.8%、10.6%和10.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制造业16092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1人,分别占93.7%和5.9%。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纺织服装、服饰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4.5%、13.7%和10.1%(详见表3-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 年末,全县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76.0 亿元;负
债合计 15.6 亿元。
2023 年,全县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68.0 亿
元(详见表 3-2 )。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23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详见表3-3)。
(四)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023年,全县火力发电量达到0.61亿千瓦时。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775个,从业人员12776人。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31.6%,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4.7%,建筑安装业占5.3%,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8.4%。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56.2%,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4.3%,建筑安装业占3.0%,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6.5%(详见表3-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8亿元;负债合计12.1亿元。
2023年,全县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0亿元(详见表3-5)。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多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