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县淮河干流水域的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4号)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在淮河等水域内禁钓(捕)区域、禁用渔具、渔法、钓具、钓法种类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旨在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智慧,使通告内容更贴合实际需求,更好地平衡渔业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欢迎广大市民、渔民、相关企业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式期限自2025年8月11日至8月29日,共1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反馈:
一、来信请寄息县农业农村局,信封右上角请注明“《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在淮河等水域内禁钓(捕)区域、禁用渔具、渔法、钓具、钓法种类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
二、电子邮箱:xixncny@163.com。
三、书面意见和建议送至息县农业农村局。
特此公告。
息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1日
附件:《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在淮河等水域内禁钓(捕)区域、禁用渔具、渔法、钓具、钓法种类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