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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5-12-03 09:42 信息来源:息县水利局 阅读次数:50 字体:【

  我县全面落实河长制,辖区内3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均已分级分段设立河长。为加强城区水环境治理,对三里沟、黄坎沟等小微水体提格设立县级河长。全县共设立县级河长13人、乡级河长84人、村级河长262人、小微水体村级河长287人。多年来,围绕河长制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河湖“四乱”“碍洪”问题排查整治、幸福河湖建设、采砂管理、水污染防治等工作,推动河长制从“有实”向“有效”迈进。

  一是巡河管理机制化。严格执行县、乡、村三级河长季度、月、周巡河制度,巡河率保持100%。县级河长带头履职,推动解决采砂、排污、“四乱”等突出问题。深化“河长+警长+检察长”协作及村级河长约谈、考核机制。

  二是河砂监管精细化。多部门联动,强化技防应用,实现采、储、销全程视频监控。执法中队砂场旁站监管,落实“六定六有”开采、“五联单”销售制度,严控汛期禁采。坚持“边开采、边修复”,及时修复岸线,严打非法采砂,零星盗采逐年下降。

  三是问题整治常态化。聚焦“四乱”“碍洪”问题,对违建、阻水片林、圈占坑塘、倾倒垃圾等问题,及时发现和整改,保证河道行洪畅通、管理有序。加强城区小微水体管理,推动城区水污染防治。

  四是水域岸线管控科技化。推行“空地结合、人机结合”巡河,实行无人机巡查和人工巡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和解决河道“四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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