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决策部署,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息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于2013年1月10日正式印发实施。《通知》针对当前农民负担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思想认识、责任落实、重点领域治理、监督措施及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旨在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背景与重要性:近年来,随着强农惠农政策实施和监管加强,我县农民负担问题总体得到缓解,但部分地区出现监管松懈,导致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农村建房乱收费、小商品经营户乱收费、户籍或生育证办理乱收费、用电乱收费等问题仍有发生。《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需克服盲目乐观情绪,深刻认识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期性和复杂性,避免因取消农业税、惠农补贴等政策产生思想麻痹,必须从农村综合改革和城乡发展大局出发,常抓不懈,确保减负措施落地。
责任与监管任务:《通知》明确四大核心任务:
一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重点监督农业生产补贴、村级补助资金、农村社保(新农合、低保、养老保险等)资金落实情况,纠正截留、挪用、抵扣、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确保资金足额发放、公开公平。
二是规范涉农收费管理,清理规范涉农收费文件,建立会签、信息公开和备案制度;落实取消、降低的收费项目,推进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实行收费审核申报制度,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或对外捐款需经乡镇(街道)和县农监部门审核,未经同意不得实施。
三是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总结前期经验,规范程序和操作,防止变相加重农民负担,推动农村公益事业发展。
四是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针对六大突出问题:农村义务教育(教辅资料、强制订奶、保险、食堂乱收费)、农村建房(严禁超标准收费、强制服务收费)、小商品经营户(禁止违法收费、不开票)、户籍或生育证办理(治理违法收费)、农村用电(禁止借机乱收费)、农村公费订阅报刊(严格执行“限额制”),逐项明确治理措施,严查违规行为。
监督与落实措施:《通知》提出四项监督手段:
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县农监部门每年组织两次减负和强农惠农资金监督检查,结合明察暗访,跟踪督办问题;乡镇(街道)每年选择1—2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严查违规收费并退还款项,追究责任人责任;截留、挪用强农惠农资金的需如数追回。
二是重点监控,对减负惠农政策落实差、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多发的乡镇(街道)、村及涉农收费部门实施重点监控,督促整改。
三是专项审计,县审计部门重点审计村级经费使用、报刊订阅限额、招待费取消、一事一议资金使用及乱收费等情况,公布结果接受监督。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项目审核与监测等制度,结合土地承包、集体财务审计等工作;推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核制度,政府投入项目不得向农民摊派;建立农民参与项目管理机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新问题,从源头消除负担隐患。
组织领导要求:《通知》强调,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长期基本政策,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责任制;定期召开减负领导小组会议专题部署;农监部门加强调研和制度建设,考核结果通报组织、人社部门,对不合格单位实施重点监控或专项治理。
《通知》针对农民负担问题的新动向和顽固点,通过明确责任、聚焦重点、强化监督和健全机制,构建了“全领域覆盖、全过程监管、全社会参与”的减负工作体系,既是维护农民权益的直接举措,也是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各乡镇(街道)、部门需严格落实要求,加强协作,确保减负政策落地见效,切实为农民减负松绑,助力乡村振兴。